房地产权利人通过房地产交易形式以一定价格将房地产转让给他人的,交易双方应按规定办理房地产买卖所有权转移登记,办理房产证。
1、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发票
4、物业维修资金票据;
5、商品房买卖合同;
6、结清证明;
7、预告登记证;
8、完税证明
9、申报审核表
10、其它必要材料。
申请→受理→审核→记载于登记簿→发证
长春市二道区房管局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岭东路299号
电话:0431-84942353
登记费: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套。政策优惠按90%收取。
工本费:共有房屋每增加一证,收取权属证书工本费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