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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体育学院

英文名:Jilin Institute Of Physical Education 简称:“吉林体院” 所在地:长春 院校代码:10208 类型:体育类/考研院校

省属高校
  • 吉林体育学院招生简章

吉林体育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2020-06-09
吉林体育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第三条    高校全称:吉林体育学院    校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自由大路2476号(南岭校区);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河街5699号(临河校区)。第四条    层次:本科、专科    办学类型:普通、公办高校 第二章  收费标准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社会工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体育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运动训练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000元;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000元;运动人体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运动康复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休闲体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表演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000元;冰雪运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体能训练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高职(专科)专业: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体育保健与康复专业每生每学年4000元;体育艺术表演专业每生每学年4000元;运动训练专业每生每学年4000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每生每学年4000元;健身指导与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4000元;高尔夫球运动与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4000元;运动防护专业每生每学年4000元。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吉林体育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高职毕业生由吉林体育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第七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主要内容我校按照《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要求,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吉林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勤工助学等为辅。第八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主要内容我校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4%的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了校长奖学金、学费减免、"绿色通道"、"三助"岗位、勤工助学岗位、一次性资助等政策,确保贫困学生不会因贫辍学,保障广大贫困学子安心学习,励志成才。第九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学生需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进行认定。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按照资助政策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资助。 第五章 录取说明第十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我校各专业均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公共外语课程教学均为大学英语。各专业非英语语种考生入学后均须改为大学英语课程教学,学校不对非英语语种的学生单独开设语言课程。第十一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各专业男女不限。第十二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检查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司﹝2003﹞3号)文件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第十三条  录取规则本科专业:1、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运动人体科学、休闲体育、冰雪运动、体能训练专业: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投档比例按生源省份要求执行。在投档考生中,按体育考试成绩排序完成计划,再根据考生体育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体育考试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考试成绩高的考生;考生等效分数相同时,优先级别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按科目顺序为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总分相同先看语文;若语文分数相同则看外语;若外语也相同再看文科综合;若文科综合再相同则看数学。理科按科目顺序为: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总分相同先看数学;若数学相同则看外语;若外语也相同再看理科综合;若理科综合也相同则看语文。同类专业志愿可以调剂,投档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已录满且服从调剂,则按考生体育考试成绩随机调剂到同类计划未录满的专业。对于总分低于所报专业志愿要求,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如相关招生省份有特别要求,我校将按照该省招生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录取)。2、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我校根据报考生源情况和学校专业发展需求制定分项目招生计划,分项目招生计划将根据报考生源情况和学校专业发展需求提前公布,项目之间的录取分数不可进行横向比较;我校依据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招生文件有关规定“文化考试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180分,体育考试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40分”的基础上,根据招生考试实际情况综合确定我校文化和体育考试成绩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考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考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低50分录取。在考生达到我校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文化考试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考试成绩3:7比例进行综合评价,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成绩×70%,分项目依据考生填报志愿顺序(先录取一志愿,一志愿未满时再录取二志愿)择优录取。3、表演专业:考生参加我校组织或认同成绩的专业考试(我校校考或认同成绩的院校校考、省统考)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专业“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投档比例按生源省份要求执行。在投档考生中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完成计划,再根据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考试成绩高的考生;考生等效分数相同时,优先级别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按照科目顺序为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科目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若总分相同先看语文,若语文分数相同则看外语,若外语也相同再看文科综合,若文科综合再相同则看数学。理科按照科目顺序为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科目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若总分相同先看数学,若数学相同则看外语,若外语也相同再看理科综合,若理科综合也相同则看语文。对于总分低于所报专业志愿要求,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如相关招生省份有特别要求,我校将按照该省招生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录取)。4、运动康复、社会工作、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投档比例按生源省份要求执行。在投档考生中,按文化考试成绩排序完成计划,再根据考生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考生等效分数相同时,优先级别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以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总分相同先看语文;若语文分数相同则看外语;若外语也相同再看文科综合;若文科综合再相同则看数学。理科类以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总分相同先看数学;若数学相同则看外语;若外语也相同再看理科综合;若理科综合也相同则看语文。同类专业志愿可以调剂,投档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已录满且服从调剂,则按考生文化考试成绩随机调剂到同类计划未录满的专业。对于总分低于所报专业志愿要求,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如相关招生省份有特别要求,我校将按照该省招生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录取)。 高职(专科)专业:1、体育保健与康复专业、体育艺术表演专业、运动训练专业、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健身指导与管理专业、高尔夫球运动与管理专业、运动防护专业: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投档比例按生源省份要求执行。在投档考生中,按体育考试成绩排序完成计划,再根据考生体育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体育考试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考试成绩高的考生(河南省:在投档考生中,按文化考试成绩排序完成计划,再根据考生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考生等效分数相同时,优先级别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按科目顺序为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总分相同先看语文;若语文分数相同则看外语;若外语也相同再看文科综合;若文科综合再相同则看数学。理科按科目顺序为: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总分相同先看数学;若数学相同则看外语;若外语也相同再看理科综合;若理科综合也相同则看语文。同类专业志愿可以调剂,投档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已录满且服从调剂,则按考生体育考试成绩随机调剂到同类计划未录满的专业。对于总分低于所报专业志愿要求,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如相关招生省份有特别要求,我校将按照该省招生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录取)。 2、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投档比例按生源省份要求执行。在投档考生中,按文化考试成绩排序完成计划,再根据考生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考生等效分数相同时,优先级别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以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总分相同先看语文;若语文分数相同则看外语;若外语也相同再看文科综合;若文科综合再相同则看数学。理科类以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总分相同先看数学;若数学相同则看外语;若外语也相同再看理科综合;若理科综合也相同则看语文。对于总分低于所报专业志愿要求,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如相关招生省份有特别要求,我校将按照该省招生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  联系方式学校网址:http://www.jlsu.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自由大路2476号,邮编130022。  联系电话:0431-85267666联系人:崔老师第十五条  此章程由学校负责解释,本章程无特别要求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详情
吉林体育学院2018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2018-01-25
吉林体育学院始建于1958年,地处环境优美、四季分明的吉林省长春市,是吉林省唯一一所高等体育专业院校,吉林省省属公办二类普通本科院校。学校拥有南岭和临河两个校区,拥有体育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和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拥有省级“重中之重”重点立项建设一级学科1个(涵盖4个二级学科),二级省级重点学科2个。10个本科专业,涵盖教育学、管理学、艺术学、理学、法学五大学科门类。学校秉承“学术立院、特色固院、人才强院、文化兴院、依法治院”的办学思路,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大批具有世界水平的优秀教练员、运动员和各类体育专业人才。2018年依据国家教育部、体育总局相关招生文件精神,经吉林省教育厅批准,继续按国家计划内招生,招收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本科生。一、招生条件(一)考生须在户籍所在地县(区)招生办履行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高考报名手续,并获得高考“考生号”;(二)具备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三)应、往届中专体校、武术学校、高中毕业生,文、理科兼招;(四)体格检查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标准。二、招生地域、计划、学制、学费、办学类型及培养层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面向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拟计划招收500人;学制四年;学费9000元/年;修满规定课程并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由学校颁发教育部承认的本科毕业文凭,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注:专业招生计划如有调整,以实际录取为准。)三、招生专业与项目运动训练(冬季项目)专业:速度滑冰、短道速滑、花样滑冰、冰球、冰壶、越野滑雪、高山滑雪、跳台滑雪、自由式滑雪、单板滑雪、冬季两项。运动训练(其他项目)专业:射击、射箭、场地自行车、公路自行车、山地自行车、BMX小轮车、击剑、现代五项、铁人三项、帆船、赛艇、皮划艇静水、皮划艇激流回旋、蹼泳、滑水、摩托艇、举重、柔道、摔跤、拳击、跆拳道、田径、游泳、公开水域游泳、跳水、水球、花样游泳、体操、艺术体操、蹦床、技巧、手球、曲棍球、棒球、垒球、足球、篮球、排球、沙滩排球(二人制)、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橄榄球、高尔夫球、围棋、象棋、国际象棋。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武术套路、武术散打、中国式摔跤。注:考试内容与评分标准详见:http://www.ydyeducation.com/index/new/news_detail/dict_id/25/nav/nav_tyzs/id/1597.html四、运动技术等级证书报名使用时点运动训练专业(冬季项目)等级证书使用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前,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运动训练(其他项目)专业等级证书使用截止日期为2018年2月28日前。五、专业报考事宜操作时间流程简表序号事项时间网址/地点1运动训练专业(冬季项目)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1月1日12:00—— 1月15日12:00http://www.ydyeducation.com/ 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体育招生——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系统2运动训练专业(冬季项目)全国统一考试现场报名、考试具体安排具体项目报考事宜,考生可于1月1日登陆“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查询有关通知。http://www.ydyeducation.com/index/new/news_detail/dict_id/25/nav/nav_tyzs/id/1503.html 具体项目报考事宜,考生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发布有关通知为准。3运动训练(其他项目)、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3月1日12:00—— 3月15日12:00http://www.ydyeducation.com/ 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体育招生——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系统4运动训练(其他项目)、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全国统一考试现场报名、打印体育《准考证》、考试具体安排具体项目报考事宜,考生可于3月1日登陆“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查询有关通知。http://www.ydyeducation.com/ http://www.ydyeducation.com/index/new/news_detail/dict_id/26/nav/nav_tyzs/id/1507.html http://www.ydyeducation.com/index/new/news_detail/dict_id/25/nav/nav_tyzs/id/1503.html 具体项目报考事宜,考生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发布有关通知为准。   5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4月15日12:00http://www.ydyeducation.com/ 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体育招生——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系统: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6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打印《考生报名信息表》4月15日http://www.ydyeducation.com/ 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体育招生——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系统:打印《考生报名信息表》,此表是新生学籍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无需提交、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7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文化考试4月21日—22日详见文化考试《准考证》8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文化考试成绩查询5月14日12:00http://www.ydyeducation.com/ 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体育招生——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系统9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拟录取信息查询5月25日http://www.ydyeducation.com/ 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体育招生——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系统六、体格检查表凡报考我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须将带有完整体检结果的《普通高考体格检查表》拍照或扫描清晰版本后,考生以“姓名+身份证号”进行命名后发送至我校招生办公室指定邮箱;对于无法查询拍摄、扫描《普通高考体格检查表》的考生,可登陆我校官方网站首页——“招生简章”栏中自行下载打印《吉林体育学院2018年招生体格检查表》,填写基本信息及粘贴照片后在县级以上医院或高考体检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束后需将带有完整体检结果的《体格检查表》拍照或扫描清晰版本后,考生以“姓名+身份证号”进行命名后发送至我校招生办公室指定邮箱;考生须于2018年4月15日前将《体格检查表》图片上传至我校招生办邮箱:zsb85267666@163.com。逾期未提交者,影响录取,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七、报考费用:考生须按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系统显示金额,缴纳体育和文化考试费用;考生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线缴费,报名以考生完成缴费为准,未按时缴费的考生不予以确认,影响报考,后果自负;考生报名一旦缴费确认,志愿将不能调整。八、文化考试科目、时间、地点考生均须参加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文化考试,考生可于4月15日12:00登陆“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体育招生信息”—“招生管理系统”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文化考试 科目与时间上  午下  午9:00——10:3014:00——15:304月21日语  文数  学4月22日政  治英  语九、录取原则我校依据国家招生文件有关规定“文化考试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180分,体育考试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40分”的基础上,根据招生考试实际情况综合确定我校文化和体育考试成绩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考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考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低50分录取;在考生达到我校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文化考试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考试成绩3:7比例进行综合评价,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成绩×70%,分项目依据考生填报志愿顺序择优录取。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431-85267666;学校地址:(南岭校区)长春市自由大路2476号,邮编:130022;(临河校区)长春市临河街5699号,邮编:130033。吉林体育学院招生办公室2017年12月20日详情
吉林体育学院2019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2019-01-03
吉林体育学院始建于1958年,地处环境优美、四季分明的吉林省长春市,是吉林省唯一一所高等体育专业院校,吉林省省属公办二类普通本科院校。学校拥有南岭和临河两个校区,拥有体育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体育硕士、艺术硕士、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拥有省级重点立项建设一级学科1个(涵盖6个二级学科),二级省级重点学科2个。10个本科专业,涵盖教育学、管理学、艺术学、理学、法学五大学科门类。学校秉承“学术立院、特色固院、人才强院、文化兴院、依法治院”的办学思路,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大批具有世界水平的优秀教练员、运动员和各类体育专业人才。2019年依据国家教育部、体育总局相关招生文件精神,经吉林省教育厅批准,继续按国家计划内招生,招收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本科生。一、招生条件(一)考生须在户籍所在地县(区)招生办履行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高考报名手续,并获得高考“考生号”;(二)具备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三)应、往届中专体校、武术学校、高中毕业生,文、理科兼招;(四)体格检查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标准。二、招生地域、计划、学制、学费、办学类型及培养层次面向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运动训练专业拟计划招收590人,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拟计划招收60人;学制四年;学费9000元/年;修满规定课程并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由学校颁发教育部承认的本科毕业文凭,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注:专业招生计划如有调整,以实际录取为准。)三、招生专业与项目运动训练(冬季项目)专业:速度滑冰、短道速滑、花样滑冰、冰球、冰壶、越野滑雪、高山滑雪、跳台滑雪、自由式滑雪、单板滑雪、冬季两项。运动训练(其他项目)专业:射击、射箭、场地自行车、公路自行车、BMX小轮车、现代五项、铁人三项、蹼泳、举重、柔道、摔跤、拳击、跆拳道、田径、游泳、公开水域游泳、体操、艺术体操、技巧、曲棍球、棒球、垒球、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武术套路、武术散打、中国式摔跤。注:《2019年体育单招(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标准》详见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体育招生——招生考试项目及评分标准四、运动技术等级证书报名使用时点运动训练专业(冬季项目)等级证书使用及截止日期为2009年7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运动训练(其他项目)专业等级证书使用及截止日期为2009年7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五、专业报考事宜操作时间流程简表 六、体格检查表凡报考我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须将带有完整体检结果的《普通高考体格检查表》拍照或扫描清晰版本后,考生以“姓名+身份证号”进行命名后发送至我校招生办公室指定邮箱;或登陆我校官方网站首页“招生工作——本科招生”栏中自行下载打印《专业招生体格检查表》,填写基本信息及粘贴照片后到当地高考体检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束后需将带有完整体检结果的《专业招生体格检查表》拍照或扫描清晰版本后,考生以“姓名+身份证号”进行命名后发送至我校招生办公室指定邮箱;考生须于2019年4月15日前将《体检表》图片上传至我校招生办邮箱:zsb2019tj85267666@163.com;zsb2019tj852676666@163.com;逾期未提交者,影响录取,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七、报考费用考生须按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系统显示金额,缴纳体育和文化考试费用;考生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线缴费,报名以考生完成缴费为准,未按时缴费的考生不予以确认,视为无效报名;考生报名一旦缴费确认,志愿将不能调整。八、文化考试科目、时间、地点考生均须参加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文化考试,考生可于4月15日12:00后登陆“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体育招生信息”—“招生管理系统”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九、录取原则我校依据国家招生文件有关规定“文化考试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180分,体育考试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40分”的基础上,根据招生考试实际情况综合确定我校文化和体育考试成绩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考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考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低50分录取;在考生达到我校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文化考试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考试成绩3:7比例进行综合评价,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成绩×70%,分项目依据考生填报志愿顺序择优录取。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431-85267666;学校地址:(南岭校区)长春市自由大路2476号,邮编:130022;(临河校区)长春市临河街5699号,邮编:130033。吉林体育学院招生办公室2018年12月26日详情
吉林体育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2017-05-18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体育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本科、专科第四条  学校南岭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自由大路街(路)2476号;学校临河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河街5699号。第二章 收费标准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社会工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体育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运动训练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000元;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000元;运动人体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运动康复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休闲体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表演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000元。高职(专科)专业: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体育保健与康复专业每生每学年4000元;体育艺术与表演专业每生每学年4000元;运动训练专业每生每学年4000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每生每学年4000元;健身指导与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4000元;高尔夫球运动与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4000元。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吉林体育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高职毕业生由吉林体育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第七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主要内容目前,国家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入学前,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的当天,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再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学费、住宿费,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生活费,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勤工助学等为辅。第八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主要内容学校设立校长奖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岗位、一次性资助等政策;新生入学时,对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开设“绿色通道”直接入校学习。第九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及相关程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学生需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应当提交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予以确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证明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按照资助政策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资助。第十条  其他有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具体内容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此《简介》每年统一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印制,随录取通知书邮寄至每名新生手中。第五章 录取说明第十一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我校各专业均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公共外语课程教学均为大学英语。各专业非英语语种考生入学后均须改为大学英语课程教学,学校不对非英语语种的学生单独开设语言课程。第十二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各专业男女不限。第十三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检查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司﹝2003﹞3号)文件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第十四条  录取规则本科专业:    1、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运动人体科学、休闲体育专业: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在投档考生中,按体育考试成绩排序完成计划,再根据考生体育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体育考试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考试成绩高的考生;考生等效分数相同时,优先级别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按科目顺序为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总分相同先看语文;若语文分数相同则看外语;若外语也相同再看文科综合;若文科综合再相同则看数学。理科按科目顺序为: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总分相同先看数学;若数学相同则看外语;若外语也相同再看理科综合;若理科综合也相同则看语文。同类专业志愿可以调剂,投档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已录满且服从调剂,则按考生体育考试成绩随机调剂到同类计划未录满的专业。2、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我校依据国家招生文件有关规定“文化考试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180分,体育考试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40分”的基础上,根据招生考试实际情况综合确定我校文化和体育考试成绩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考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考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低50分录取;在考生达到我校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文化考试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考试成绩3:7比例进行综合评价,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成绩×70%,分项目依据考生填报志愿顺序择优录取。3、表演专业:我校依据专业面向招生省份不同(具体招生省份以各省级招生办公布为准),采取不同招生省份认同使用专业考试合格成绩不同的方式。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校考(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办明确规定须在省专业统考合格基础上使用校考合格成绩的,我校将遵照执行;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办无明确规定须在省专业统考合格基础上使用校考合格成绩的,我校将直接使用校考合格成绩。),或认同成绩的专业考试(河北省:认同使用河北体育学院组织的专业校考;各省级招生办组织的专业统考)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以“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在投档考生中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完成计划,再根据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考试成绩高的考生;考生等效分数相同时,优先级别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按科目顺序为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总分相同先看语文;若语文分数相同则看外语;若外语也相同再看文科综合;若文科综合再相同则看数学。理科按科目顺序为: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总分相同先看数学;若数学相同则看外语;若外语也相同再看理科综合;若理科综合也相同则看语文。4、运动康复、社会工作、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在投档考生中,按文化考试成绩排序完成计划,再根据考生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考生等效分数相同时,优先级别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以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总分相同先看语文;若语文分数相同则看外语;若外语也相同再看文科综合;若文科综合再相同则看数学。理科类以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总分相同先看数学;若数学相同则看外语;若外语也相同再看理科综合;若理科综合也相同则看语文。同类专业志愿可以调剂,投档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已录满且服从调剂,则按考生文化考试成绩随机调剂到同类计划未录满的专业。高职(专科)专业:1、体育保健与康复专业、体育艺术表演专业、运动训练专业、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健身指导与管理专业、高尔夫球运动与管理专业: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在投档考生中,按体育考试成绩排序完成计划,再根据考生体育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体育考试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考试成绩高的考生;考生等效分数相同时,优先级别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按科目顺序为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总分相同先看语文;若语文分数相同则看外语;若外语也相同再看文科综合;若文科综合再相同则看数学。理科按科目顺序为: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总分相同先看数学;若数学相同则看外语;若外语也相同再看理科综合;若理科综合也相同则看语文。同类专业志愿可以调剂,投档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已录满且服从调剂,则按考生体育考试成绩随机调剂到同类计划未录满的专业。2、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在投档考生中,按文化考试成绩排序完成计划,再根据考生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考生等效分数相同时,优先级别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以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总分相同先看语文;若语文分数相同则看外语;若外语也相同再看文科综合;若文科综合再相同则看数学。理科类以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总分相同先看数学;若数学相同则看外语;若外语也相同再看理科综合;若理科综合也相同则看语文。第十五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jlsu.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自由大路2476号,邮编130022。    联系电话:0431-85267666联系人:次春雷第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招生政策执行。 详情
吉林体育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2018-06-07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体育学院        国标代码:10208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本科、专科第四条  学校南岭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自由大路街(路)2476号;学校临河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河街5699号。 第二章  收费标准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社会工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体育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运动训练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000元;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000元;运动人体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运动康复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休闲体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表演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000元。高职(专科)专业: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体育保健与康复专业每生每学年4000元;体育艺术与表演专业每生每学年4000元;运动训练专业每生每学年4000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每生每学年4000元;健身指导与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4000元;高尔夫球运动与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4000元。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吉林体育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高职毕业生由吉林体育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第七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主要内容目前,国家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入学前,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的当天,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再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学费、住宿费,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生活费,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勤工助学等为辅。第八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主要内容学校设立校长奖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岗位、一次性资助等政策;新生入学时,对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开设“绿色通道”直接入校学习。第九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及相关程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学生需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应当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证明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按照资助政策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资助。第十条  其他有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具体内容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此《简介》每年统一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印制,随录取通知书邮寄至每名新生手中。 第五章 录取说明第十一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我校各专业均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公共外语课程教学均为大学英语。各专业非英语语种考生入学后均须改为大学英语课程教学,学校不对非英语语种的学生单独开设语言课程。第十二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各专业男女不限。第十三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检查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司﹝2003﹞3号)文件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第十四条  录取规则本科专业:1、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运动人体科学、休闲体育专业: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投档比例按生源省份要求执行。在投档考生中,按体育考试成绩排序完成计划,再根据考生体育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体育考试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考试成绩高的考生;考生等效分数相同时,优先级别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按科目顺序为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总分相同先看语文;若语文分数相同则看外语;若外语也相同再看文科综合;若文科综合再相同则看数学。理科按科目顺序为: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总分相同先看数学;若数学相同则看外语;若外语也相同再看理科综合;若理科综合也相同则看语文。同类专业志愿可以调剂,投档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已录满且服从调剂,则按考生体育考试成绩随机调剂到同类计划未录满的专业。对于总分低于所报专业志愿要求,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2、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我校依据国家招生文件有关规定“文化考试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180分,体育考试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40分”的基础上,根据招生考试实际情况综合确定我校文化和体育考试成绩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考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考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低50分录取;在考生达到我校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文化考试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考试成绩3:7比例进行综合评价,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成绩×70%,分项目依据考生填报志愿顺序择优录取。3、表演专业:考生参加我校组织或认同成绩的专业考试(我校校考、或认同成绩的院校校考、省统考)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投档比例按生源省份要求执行。在投档考生中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完成计划,再根据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考试成绩高的考生;考生等效分数相同时,优先级别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按科目顺序为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总分相同先看语文;若语文分数相同则看外语;若外语也相同再看文科综合;若文科综合再相同则看数学。理科按科目顺序为: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总分相同先看数学;若数学相同则看外语;若外语也相同再看理科综合;若理科综合也相同则看语文。对于总分低于所报专业志愿要求,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4、运动康复、社会工作、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投档比例按生源省份要求执行。在投档考生中,按文化考试成绩排序完成计划,再根据考生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考生等效分数相同时,优先级别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以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总分相同先看语文;若语文分数相同则看外语;若外语也相同再看文科综合;若文科综合再相同则看数学。理科类以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总分相同先看数学;若数学相同则看外语;若外语也相同再看理科综合;若理科综合也相同则看语文。同类专业志愿可以调剂,投档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已录满且服从调剂,则按考生文化考试成绩随机调剂到同类计划未录满的专业。对于总分低于所报专业志愿要求,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高职(专科)专业:1、体育保健与康复专业、体育艺术表演专业、运动训练专业、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健身指导与管理专业、高尔夫球运动与管理专业: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投档比例按生源省份要求执行。在投档考生中,按体育考试成绩排序完成计划,再根据考生体育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体育考试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考试成绩高的考生;考生等效分数相同时,优先级别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按科目顺序为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总分相同先看语文;若语文分数相同则看外语;若外语也相同再看文科综合;若文科综合再相同则看数学。理科按科目顺序为: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总分相同先看数学;若数学相同则看外语;若外语也相同再看理科综合;若理科综合也相同则看语文。同类专业志愿可以调剂,投档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已录满且服从调剂,则按考生体育考试成绩随机调剂到同类计划未录满的专业。对于总分低于所报专业志愿要求,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2、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投档比例按生源省份要求执行。在投档考生中,按文化考试成绩排序完成计划,再根据考生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考生等效分数相同时,优先级别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以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总分相同先看语文;若语文分数相同则看外语;若外语也相同再看文科综合;若文科综合再相同则看数学。理科类以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总分相同先看数学;若数学相同则看外语;若外语也相同再看理科综合;若理科综合也相同则看语文。对于总分低于所报专业志愿要求,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jlsu.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自由大路2476号,邮编130022。    联系电话:0431-85267666联系人:崔甲甲第十六条  此章程由学校负责解释,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各省招生政策执行。 详情
吉林体育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2019-05-23
吉林体育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体育学院     国标代码:10208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本科、专科第四条  学校南岭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自由大路街(路)2476号;学校临河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河街5699号。 第二章  收费标准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社会工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体育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运动训练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000元;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000元;运动人体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运动康复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休闲体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表演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000元;冰雪运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高职(专科)专业: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体育保健与康复专业每生每学年4000元;体育艺术表演专业每生每学年4000元;运动训练专业每生每学年4000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每生每学年4000元;健身指导与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4000元;高尔夫球运动与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4000元。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吉林体育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高职毕业生由吉林体育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第七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主要内容我校按照《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要求,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勤工助学等为辅。第八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主要内容我校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4%的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了校长奖学金、学费减免、"绿色通道"、"三助"岗位、勤工助学岗位、一次性资助等政策,确保贫困学生不会因贫辍学,保障广大贫困学子安心学习,励志成才。第九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学生需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进行认定。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应当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如实填写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按照资助政策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资助。第十条  其他有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具体内容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此《简介》每年统一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印制,随录取通知书邮寄至每名新生手中。第五章 录取说明第十一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我校各专业均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公共外语课程教学均为大学英语。各专业非英语语种考生入学后均须改为大学英语课程教学,学校不对非英语语种的学生单独开设语言课程。第十二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各专业男女不限。第十三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检查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司﹝2003﹞3号)文件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第十四条  录取规则本科专业:1、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运动人体科学、休闲体育、冰雪运动专业: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投档比例按生源省份要求执行。在投档考生中,按体育考试成绩排序完成计划,再根据考生体育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体育考试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考试成绩高的考生;考生等效分数相同时,优先级别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按科目顺序为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总分相同先看语文;若语文分数相同则看外语;若外语也相同再看文科综合;若文科综合再相同则看数学。理科按科目顺序为: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总分相同先看数学;若数学相同则看外语;若外语也相同再看理科综合;若理科综合也相同则看语文。同类专业志愿可以调剂,投档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已录满且服从调剂,则按考生体育考试成绩随机调剂到同类计划未录满的专业。对于总分低于所报专业志愿要求,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2、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我校依据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印发《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操作细则》(体科字[2019]134号)文件规定“文化考试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180分,体育考试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40分”的基础上,根据招生考试实际情况综合确定我校文化和体育考试成绩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考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考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低50分录取;在考生达到我校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文化考试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考试成绩3:7比例进行综合评价,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成绩×70%,分项目依据考生填报志愿顺序择优录取。3、表演专业:考生参加我校组织或认同成绩的专业考试(我校校考、或认同成绩的院校校考、省统考)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投档比例按生源省份要求执行。在投档考生中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完成计划,再根据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考试成绩高的考生;考生等效分数相同时,优先级别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按科目顺序为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总分相同先看语文;若语文分数相同则看外语;若外语也相同再看文科综合;若文科综合再相同则看数学。理科按科目顺序为: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总分相同先看数学;若数学相同则看外语;若外语也相同再看理科综合;若理科综合也相同则看语文。对于总分低于所报专业志愿要求,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4、运动康复、社会工作、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投档比例按生源省份要求执行。在投档考生中,按文化考试成绩排序完成计划,再根据考生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考生等效分数相同时,优先级别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以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总分相同先看语文;若语文分数相同则看外语;若外语也相同再看文科综合;若文科综合再相同则看数学。理科类以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总分相同先看数学;若数学相同则看外语;若外语也相同再看理科综合;若理科综合也相同则看语文。同类专业志愿可以调剂,投档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已录满且服从调剂,则按考生文化考试成绩随机调剂到同类计划未录满的专业。对于总分低于所报专业志愿要求,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高职(专科)专业:1、体育保健与康复专业、体育艺术表演专业、运动训练专业、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健身指导与管理专业、高尔夫球运动与管理专业: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投档比例按生源省份要求执行。在投档考生中,按体育考试成绩排序完成计划,再根据考生体育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体育考试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考试成绩高的考生(河南省:在投档考生中,按文化考试成绩排序完成计划,再根据考生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考生等效分数相同时,优先级别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按科目顺序为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总分相同先看语文;若语文分数相同则看外语;若外语也相同再看文科综合;若文科综合再相同则看数学。理科按科目顺序为: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总分相同先看数学;若数学相同则看外语;若外语也相同再看理科综合;若理科综合也相同则看语文。同类专业志愿可以调剂,投档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已录满且服从调剂,则按考生体育考试成绩随机调剂到同类计划未录满的专业。对于总分低于所报专业志愿要求,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2、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投档比例按生源省份要求执行。在投档考生中,按文化考试成绩排序完成计划,再根据考生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考生等效分数相同时,优先级别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以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总分相同先看语文;若语文分数相同则看外语;若外语也相同再看文科综合;若文科综合再相同则看数学。理科类以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总分相同先看数学;若数学相同则看外语;若外语也相同再看理科综合;若理科综合也相同则看语文。对于总分低于所报专业志愿要求,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联系方式学校网址:http://www.jlsu.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自由大路2476号,邮编130022。  联系电话:0431-85267666联系人:崔甲甲第十六条  此章程由学校负责解释,本章程无特别要求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详情
吉林体育学院2013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全日制)招生简章2013-01-25
吉林体育学院始建于1958年,是吉林省省属二类普通本科体育专业院校。校园占地面积62.7万平方米,有南岭和临河两个校区,设有七个专业和一个专业方向,同时拥有四个硕士研究生专业。学院秉承“厚德博学,育人夺标”的办学理念,“学术立院、特色固院、人才强院、文化兴院、依法治院”的办学思路,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大批具有世界水平的优秀教练员、运动员和各类体育专业人才。2013年依据国家教育部、体育总局相关招生文件精神,经吉林省教育厅批准,继续按国家计划内招生,招收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本科生。  一、招生条件  (一)报名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年龄在17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1991年—1996年出生),一级运动员(含)以上年龄放宽到35周岁;应、往届中专体校、武术学校、高中毕业生,文、理科兼招;体检符合国家招生规定标准,无传染性疾病。  (二)免试条件:详见我院网站《2013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申报说明》  二、招生地域、计划、学制、学费、办学类型及培养层次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在河北、河南、山西、山东、湖北、湖南、黑龙江、辽宁、吉林、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内蒙古、北京、天津拟招收690人;学制四年;学费9000元/年;修满规定课程并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由学院颁发教育部承认的本科毕业文凭,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三、招生专业与运动项目  运动训练专业冬季项目:花样滑冰、速滑滑冰、短道速滑、越野滑雪;  运动训练专业夏季项目:田径(包括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男子110米栏、女子100米栏、跳高、跳远、三级跳、铅球、铁饼、标枪)、网球、羽毛球、乒乓球、游泳、篮球、足球、排球、艺术体操、体操、跆拳道、摔跤、柔道、拳击。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武术、散打。  四、报名步骤及时间、地点、方式、费用  (一)高考报名手续:各省考生必须在户籍所在地的县(区)招生办履行高考报名手续。  (二)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月1日—2月28日。网址:  (三)现场报名时间、地点:  1、冬季项目现场报名时间:2013年2月23日  2、夏季项目现场报名时间:2013年3月6日—10日(双休日不休息)  3、现场报名地点:吉林体育学院南岭校区(长春市自由大路2476号)吉林体育学院主教学楼一楼左侧107室。  (四)现场报名时上交以下报考材料:  1、考生在户籍所在地县(区)招办履行高考报名时获取的《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单》;  2、网上报名后打印的《吉林体院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报名表》;  3、往届生须交毕业证复印件一张,应届生只需在网上打印的报名表中学历证明处加盖学校公章即可;  4、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张(考生进行现场报名时必须出示二代身份证,凡持一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及无身份证者均为报名无效);  5、本人户口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一张;  6、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张;  7、《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资格审查表》(未能在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www.sport.gov.cn“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中查询到相关信息的考生必须填写并上交此表);  8、参加比赛的成绩册、秩序册原件或复印件;  9、小二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  10、《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学习履历表》(1996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考生必须填写并上交此表)  (五)相关费用:报名费500元(无论任何原因,报名费一律不予退还)、体检费100元(交医院)。  (六)体检时间、地点  考生在现场报名后,可于2013年5月4日—15日期间,每天8:00—11:30分持体检表、身份证、准考证、体检费到吉林省体育系统运动创伤医院(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5399号,联系电话:0431-85267920)进行体检。  五、考试科目、时间、地点  (一)体育考试科目:考生所报考的专项  1、冬季项目考试时间:冰上项目:2013年2月24日;雪上项目:2013年2月25日(考试地点现场报名时通知)  2、夏季项目考试时间:2013年5月4日—8日(夏季项目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考生可于4月中旬登陆我院网站查询。)  (二)文化课考试科目:语文、数学、政治、英语  考试方式: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命题进行文化课笔试  考试时间:2013年5月11日(星期六)上午9:00—10:30语文;下午14:00—15:30数学。  2013年5月12日(星期日)上午9:00—10:30政治;下午14:00—15:30英语。  考试地点:吉林体育学院临河校区(地址:长春市临河街5699号)  六、录取原则  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30%)及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进行综合评价,分项目择优录取。  七、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2476号吉林体育学院招生办收,邮编:130022,咨询电话:(0431)85267666。  乘车路线:长春火车站乘61路或25路公交车终点站下车即是。详情
详细地址
  • 详细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自由大路2476号
  • 电话:
    %u0030%u0034%u0033%u0031-%u0038%u0035%u0032%u0036%u0037%u0036%u0036%u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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