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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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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理工大学

英文名:Changchu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简称:“CUST” 所在地:长春 院校代码:10186 类型:文科类/理科类/工科类/理工类/考研院校

省部共建大学国家中西部高校振兴计划卓越计划省属重点大学
  • 长春理工大学招生简章

长春理工大学2020年招生章程2020-06-09
长春理工大学2020年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本科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本年度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招生工作。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春理工大学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层次:本科第四条  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7089号;南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7186号;西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7989号。第二章  学费标准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按专业类招生的学费标准:■ 数学类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工商管理类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 设计学类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200元。按专业招生的学费标准:■ 汉语言文学专业、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应用物理学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自动化专业、材料化学专业、应用化学专业、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环境工程专业、生物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50元;■ 功能材料专业、新能源材料与器件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30元;■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560元;■ 法学专业、社会工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金融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20元;■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 信息安全专业、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机器人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专业、机械电子工程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软件工程专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生物技术专业、生物医学工程专业、英语专业、朝鲜语专业、俄语专业、日语专业、翻译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50元;■ 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电子信息工程专业、通信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100元;■ 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信息对抗技术专业、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610元;■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120元;■ 广告学专业、网络与新媒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20元;■ 生物工程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3000元;■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理学)(中外合作办学)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8000元;■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工学)(中外合作办学)学费标准待定;按专业类录取的学生,通识教育培养期间,按专业类学费标准收取,专业分流后,按分流专业学费标准收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在出国学习期间按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缴纳学费,同时按照国外大学学费标准向外方缴纳学费。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长春理工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第七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基本内容按照《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要求,国家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了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地方政府奖学金等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第八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主要内容秉承“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宗旨,我校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6 %的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构建了“国家、省、学校、社会四位一体”的学生资助工作体系,设立了校长奖学金、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王大珩专项奖学金等校内奖学金。绿色通道、金色起点、温暖工程、亲情工程、励学工程、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爱心超市、学长行动等校内资助项目。王大珩奖学基金、正荣奖助学金、张家港市政府奖学金、歌尔奖学金、海拉奖学金、露泉创新奖学金、田车科技创新梦奖学金、先导教育奖学金、迪瑞奖助学金、王飞助学金、朗业奖学金等社会奖助学金,切实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支持和保障。第九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及相关程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对正常的学习和生活造成影响的学生。学生需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以民主评议、综合调查和精准认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认定。第五章  录取说明第十条  专业(类)培养对外语的要求英语、俄语、朝鲜语、日语、翻译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将采用全英文授课,生物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韩方授课教师采用全英文授课,非英语语种考生不宜报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信息安全、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机器人工程、汉语国际教育、国际经济与贸易、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因教学特点和要求,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各专业(类)招生无男女比例限制。第十二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的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  录取规则1.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具体比例视各省区生源情况而定。2.院校志愿。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区,按“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在实行按志愿投档的省市区,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不满的情况下,录取非一志愿考生。3.专业(类)录取。我校以考生的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顺序进行专业(类)录取,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在德、体条件合格的前提下,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类)志愿;专业(类)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内蒙古自治区确定考生录取专业(类)时,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类)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4.优先级别。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则按科目顺序及分数由高到低排序录取。科目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综合成绩或单科最高成绩的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的选考科目,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5.专业(类)调剂。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类)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未录取满额并符合录取要求的专业(类)录取。在按专业(类)组投档的省份,调剂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专业(类)组内进行。所有专业(类)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有专业(类)志愿的考生。6.退档。在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未能按志愿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高考文化课总分未达到调剂标准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未录满专业(类)录取要求的考生,均做退档处理。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对未能按志愿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未录满专业(类)录取要求的考生,均做退档处理。7.对加分照顾考生的处理,按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8.江苏省考生要求。江苏省考生的两门选测科目等级均不得低于B,必测科目成绩均为C及以上,对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办法录取。同分情况下,选测科目1、科目2的等级优先顺序为A+A+、A+A、AA+、AA、A+B+、A+B、AB+、AB、B+A+、B+A、B+B+、B+B、BB+、BB。其中,理科选测科目1为物理,文科选测科目1为历史。9.按专业类录取的考生,依据《长春理工大学按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学校采取“1.5+2.5”(个别专业类采取“2+2”)的培养模式,在学生完成大类平台课学习后,于第三学期(第四学期)按必修课成绩进行专业分流,分流后于第四学期(第五学期)进入专业学习。按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参与大类分流。10.设计学类录取原则。报考设计学类考生在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省控分数线和取得生源省美术统考合格证的前提下,依据生源省省级招生部门规定的艺术类专业(类)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如生源省无相关要求,则按照如下公式计算综合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省美术统考成绩总分×100%)+(文化课成绩总分×60%)11.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原则。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理学)(中外合作办学)、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工学)(中外合作办学)、生物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不接受专业调剂。12.由于朝鲜语专业为零起点教学,不建议有朝鲜语基础的考生报考。13 .对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等,按国家相关政策录取。第十四条  联系方式学校网址:http://www.cust.edu.cn通讯地址:长春市卫星路7089号,长春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30022联系电话:0431-85582999,85386281(传真)第十五条  本章程由长春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各省招生政策执行。  详情
长春理工大学2017年招生章程2017-05-17
长春理工大学2017年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本年度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招生工作。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春理工大学        国标代码:10186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办学层次:本科第四条  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7089号;南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7186号;西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7989号。第二章  学费标准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本科专业:■ 汉语言文学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汉语国际教育专业、新能源材料与器件专业、功能材料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应用物理学专业、应用化学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专业、材料化学专业、自动化专业、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环境工程专业、生物工程专业、会计学专业、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50元;■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 金融工程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法学专业、社会工作专业、工商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网络工程专业、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朝鲜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 机械电子工程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微电子科学与工程专业、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软件工程专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广告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英语专业、俄语专业、日语专业、翻译专业、生物技术专业、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50元;■ 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电子信息工程专业、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通信工程专业、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专业、信息对抗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100元;■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200元;■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8000元。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长春理工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第七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主要内容目前,国家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入学前,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的当天,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再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学费、住宿费,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生活费,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勤工助学等为辅。第八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主要内容学校以“助困助学、励志育人”为目标,构建了“国家、省、学校、社会四位一体”的学生资助工作体系,设立校长奖学金、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王大珩专项奖学金等校内奖学金,绿色通道、金色起点、温暖工程、亲情工程、励学工程、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学长行动等校内特色资助项目,王大珩奖学基金、正荣奖助学金、露泉奖学金、海拉奖学金等社会类奖助学金,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支持和保障。第九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及相关程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学生需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应当提交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予以确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证明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按照资助政策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资助。第十条  其他有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具体内容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此《简介》每年统一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印制,随录取通知书邮寄至每名新生手中。第五章  录取说明第十一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英语、俄语、朝鲜语、日语、翻译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将采用全英文授课,非英语语种考生不宜报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汉语国际教育、国际经济与贸易、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因教学特点和要求,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第十二条  经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各专业招生无男女比例限制。第十三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的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第十四条  录取规则1.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具体比例视各省区生源情况而定。2.院校志愿。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区,按“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在实行按志愿投档的省市区,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不满的情况下,录取非一志愿考生。3.专业录取。我校以考生的投档成绩进行专业录取,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在德、体条件合格的前提下,优先满足高分学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内蒙古自治区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4.优先级别。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以语文、外语、文综、数学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科类以数学、外语、理综、语文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上海市考生同分录取规则按照《上海市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实施办法》(沪教考院〔2017〕17号)中关于同分处理的排序规则执行。浙江省考生同分录取规则按照《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浙高招委〔2017〕1号)中考生位次规则执行。5.专业调剂。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未录取满额并符合培养要求的专业录取。上海市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同一专业组内未录取满额并符合培养要求的专业录取。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有专业志愿的考生。6.退档。在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未能按志愿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高考文化课总分未达到调剂标准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未录满专业培养要求的考生,均做退档处理。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对未能按志愿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7.对加分照顾考生的处理,按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8. 江苏省考生要求。江苏省考生的两门选测科目等级均不得低于 B,必测科目成绩均为C及以上,对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办法录取。9. 艺术类(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对组织校考的省份,在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省控分数线和取得我校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的前提下,按如下公式计算综合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录取总成绩=(专业成绩总分×100%)+(文化课成绩总分×60%)对不组织校考的省份,在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省控分数线和取得生源省美术统考合格证的前提下,依据生源省省级招生部门规定的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如该省无相关要求,则按照如下公式计算综合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录取总成绩=(省美术统考成绩总分×100%)+(文化课成绩总分×60%)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考生,确定录取专业时按以上方式计算综合成绩排序,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足接收第二专业志愿,若第二专业志愿不足接收调剂志愿。10.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原则: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11. 对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生,按国家相关政策录取。第十五条  联系方式学校网址:http://www.cust.edu.cn通讯地址:长春市卫星路7089号,长春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30022联系电话:0431-85582999,85386281(传真)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长春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十七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各省招生政策执行。 详情
长春理工大学2018年招生章程2018-06-07
长春理工大学2018年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本科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本年度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招生工作。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春理工大学        国标代码:10186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办学层次:本科第四条  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7089号;南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7186号;西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7989号。第二章 学费标准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汉语言文学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应用物理学专业、应用化学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材料化学专业、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环境工程专业、生物工程专业、会计学专业、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50元;■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 金融工程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法学专业、社会工作专业、工商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网络工程专业、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朝鲜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 机械电子工程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微电子科学与工程专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广告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英语专业、俄语专业、日语专业、翻译专业、生物技术专业、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50元;■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通信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100元;■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200元;■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专业、新能源材料与器件专业、功能材料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000元;■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理)、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工)、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专业、信息对抗技术专业、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500元;■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8000元;■ 自动化专业、软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待定。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长春理工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第七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主要内容国家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了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地方政府奖学金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学后再向学校申请资助,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第八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主要内容学校以“助困助学、励志育人”为目标,构建了“国家、省、学校、社会四位一体”的学生资助工作体系,设立校长奖学金、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王大珩专项奖学金等校内奖学金,绿色通道、金色起点、温暖工程、亲情工程、励学工程、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学长行动等校内特色资助项目,王大珩奖学基金、正荣奖助学金、露泉奖学金、海拉奖学金等社会类奖助学金,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支持和保障。第九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及相关程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学生需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第十条  其他有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具体内容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此《简介》每年统一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印制,随录取通知书邮寄至每名新生手中。第五章  录取说明第十一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英语、俄语、朝鲜语、日语、翻译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将采用全英文授课,非英语语种考生不宜报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汉语国际教育、国际经济与贸易、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因教学特点和要求,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第十二条  经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各专业招生无男女比例限制。第十三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的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录取规则1.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具体比例视各省区生源情况而定。2.院校志愿。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区,按“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在实行按志愿投档的省市区,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不满的情况下,录取非一志愿考生。3.专业录取。我校以考生的投档成绩进行专业录取,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在德、体条件合格的前提下,优先满足高分学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内蒙古自治区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4.优先级别。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以语文、外语、文综、数学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科类以数学、外语、理综、语文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上海市、浙江省考生按照学校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执行上海、浙江公布的方案和有关办法。5.专业调剂。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未录取满额并符合培养要求的专业录取。上海市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同一专业组内未录取满额并符合培养要求的专业录取。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有专业志愿的考生。6.退档。在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未能按志愿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高考文化课总分未达到调剂标准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未录满专业培养要求的考生,均做退档处理。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对未能按志愿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7.对加分照顾考生的处理,按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8. 江苏省考生要求。江苏省考生的两门选测科目等级均不得低于B,必测科目成绩均为C及以上,对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办法录取。同分情况下,选测科目1、科目2的等级优先顺序为A+A+、A+A、AA+、AA、A+B+、A+B、AB+、AB、B+A+、B+A、B+B+、B+B、BB+、BB。其中,理科选测科目1为物理,文科选测科目1为历史。9. 艺术类(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对组织校考的省份,在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省控分数线和取得我校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的前提下,按如下公式计算综合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总分×100%)+(文化课成绩总分×60%)对不组织校考的省份,在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省控分数线和取得生源省美术统考合格证的前提下,依据生源省省级招生部门规定的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如生源省无相关要求,则按照如下公式计算综合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省美术统考成绩总分×100%)+(文化课成绩总分×60%)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考生,确定录取专业时按以上方式计算综合成绩排序,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足接收第二专业志愿,若第二专业志愿不足接收调剂志愿。10.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原则: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11. 对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等,按国家相关政策录取。第十五条  联系方式学校网址:http://www.cust.edu.cn通讯地址:长春市卫星路7089号,长春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30022联系电话:0431-85582999,85386281(传真)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长春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十七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各省招生政策执行。 详情
长春理工大学2019年招生章程2019-05-23
长春理工大学2019年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本科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本年度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招生工作。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春理工大学        国标代码:10186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办学层次:本科第四条  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7089号;南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7186号;西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7989号。第二章 学费标准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按专业类招生的学费标准:■数学类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工商管理类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50元;■设计学类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200元。按专业招生的学费标准:■ 汉语言文学专业、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应用物理学专业、应用化学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材料化学专业、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环境工程专业、生物工程专业、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50元;■ 功能材料专业、新能源材料与器件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30元;■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560元;■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金融工程、法学专业、社会工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网络工程专业、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 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机器人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 机械电子工程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微电子科学与工程专业、软件工程专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广告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英语专业、朝鲜语专业、俄语专业、日语专业、翻译专业、生物技术专业、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50元;■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通信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100元;■ 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信息对抗技术专业、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610元;■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120元;■ 网络与新媒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20元;■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8000元;■ 生物工程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学费标准待定。按专业类录取的学生,通识教育培养期间,按专业类学费标准收取,专业分流后,按分流专业学费标准收取。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长春理工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第七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主要内容按照《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要求,国家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了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地方政府奖学金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再向学校申请资助,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第八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主要内容秉承“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宗旨,我校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6 %的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构建了“国家、省、学校、社会四位一体”的学生资助工作体系,设立了校长奖学金、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王大珩专项奖学金等校内奖学金。绿色通道、金色起点、温暖工程、亲情工程、励学工程、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爱心超市、学长行动等校内资助项目。王大珩奖学基金、正荣奖助学金、张家港市政府奖学金、歌尔奖学金、海拉奖学金、露泉创新奖学金、田车科技创新梦奖学金、先导教育奖学金、迪瑞奖助学金、王飞助学金、朗业奖学金等社会奖助学金,切实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支持和保障。第九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及相关程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对正常的学习和生活造成影响的学生。学生需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以民主评议、综合调查和精准认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认定。第十条  其他有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具体内容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此《简介》每年统一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印制,随录取通知书邮寄至每名新生手中。第五章 录取说明第十一条  专业(类)培养对外语的要求英语、俄语、朝鲜语、日语、翻译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将采用全英文授课,生物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韩方授课教师采用全英文授课,非英语语种考生不宜报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机器人工程、汉语国际教育、国际经济与贸易、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因教学特点和要求,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第十二条  经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各专业(类)招生无男女比例限制。第十三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的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录取规则1.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具体比例视各省区生源情况而定。2.院校志愿。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区,按“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在实行按志愿投档的省市区,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不满的情况下,录取非一志愿考生。3.专业(类)录取。我校以考生的投档成绩进行专业(类)录取,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在德、体条件合格的前提下,优先满足高分学生的专业(类)志愿;专业(类)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内蒙古自治区确定考生录取专业(类)时,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类)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4.优先级别。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以语文、外语、文综、数学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科类以数学、外语、理综、语文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上海市、浙江省考生按照学校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执行上海、浙江公布的方案和有关办法。5.专业(类)调剂。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类)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未录取满额并符合培养要求的专业(类)录取。上海市考生若服从专业(类)调剂,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同一专业(类)组内未录取满额并符合培养要求的专业(类)录取。所有专业(类)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有专业(类)志愿的考生。6.退档。在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未能按志愿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高考文化课总分未达到调剂标准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未录满专业(类)培养要求的考生,均做退档处理。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对未能按志愿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7.对加分照顾考生的处理,按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8.江苏省考生要求。江苏省考生的两门选测科目等级均不得低于B,必测科目成绩均为C及以上,对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办法录取。同分情况下,选测科目1、科目2的等级优先顺序为A+A+、A+A、AA+、AA、A+B+、A+B、AB+、AB、B+A+、B+A、B+B+、B+B、BB+、BB。其中,理科选测科目1为物理,文科选测科目1为历史。9.按专业类录取的考生,依据《长春理工大学按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学校采取“1.5+2.5”(个别专业类采取“2+2”)的培养模式,在学生完成大类平台课学习后,于第三学期(第四学期)按必修课成绩进行专业分流,分流后于第四学期(第五学期)进入专业学习。按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参与大类分流。10.艺术类(美术类)专业(类)录取原则。报考设计学类考生在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省控分数线和取得生源省美术统考合格证的前提下,依据生源省省级招生部门规定的艺术类专业(类)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如生源省无相关要求,则按照如下公式计算综合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省美术统考成绩总分×100%)+(文化课成绩总分×60%)11.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原则: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生物工程(中外合作办学)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12 .对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等,按国家相关政策录取。第十五条  联系方式学校网址:http://www.cust.edu.cn通讯地址:长春市卫星路7089号,长春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30022联系电话:0431-85582999,85386281(传真)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长春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十七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各省招生政策执行。 详情
2008年长春理工大学招生章程2008-04-25
第一条 学校的校名为长春理工大学,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7089号(邮政编码:130022),现有东校区、西校区、南校区、北校区四个学区。第二条 学校办学类型大学,层次为本科。第三条 毕业学生达到毕业和学位要求后颁发长春理工大学毕业证和学位证。第四条 招生专业及学费请详见教育部学生司下发各招生办2008年招生计划。第五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05%---110%。第六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区,按“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在实行按志愿投档的省市区,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不满的情况下,接收非一志愿考生,分数级差为10分。第七条 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实行专业志愿级差的办法,专业志愿级差为5分。同等条件下,文史类及理工类各专业以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除软件工程(软件开发与测试)、软件工程(数字媒体技术)、软件工程(嵌入式软件技术)、网络工程(网络与信息安全)外其他未录取满额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软件工程(软件开发与测试)、软件工程(数字媒体技术)、软件工程(嵌入式软件技术)、网络工程(网络与信息安全)不录取调剂考生。第八条 英语、俄语、朝鲜语、日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对外汉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第九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国防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第十条 艺术类考生报考,在不组织专业统考的省份,须取得我校发放的专业测试合格证;在组织专业统考的省份,要取得该省专业统考合格证。艺术设计专业,考生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所在省美术类招生的本科(美术类)录取线以上,按专业加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工业设计专业,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当地省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本科(美术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后,在省级招生办公室投档范围内,按文化课总分从高到低录取。第十一条 国防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由招生办协助驻校军官选培办录取。第十二条 除国防生外,无男女比例限制。第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2个月内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退回户口所在地。第十四条 学校对新生入学设有“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证明向学校学生工作部申请办理学费缓交手续;还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电话(传真):(0431)85386281学校网址:http://www.cust.edu.cn详情
2009年长春理工大学招生章程2009-04-15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所指招生工作招生形式有: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含艺术类考生、国防生、对口考生)。第三条? 学校的校名为长春理工大学(国标代码为10186),普通高等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7089号(邮政编码:130022),现有东校区、西校区、南校区、北校区四个学区。第四条?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大学,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毕业学生达到毕业要求后,颁发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毕业学生达到学位要求后,颁发学位证书。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并设立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第七条? 招生领导小组为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及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是领导学校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工作的政策,并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招生办公室为学校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第八条? 招生办公室根据招生工作的实际需要,在全校教师和干部中选拔招生工作人员参与学校招生宣传、录取工作以及参加部分招生专业(艺术类)的专业水平考核工作。第三章? 入学考试第九条? 普通考生的文化课各科目考试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第十条? 学校组织对艺术类各专业考生的专业测试,测试时间、要求及有关事项以当年艺术类各专业招生简章为准。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十一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05%---110%。第十二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区,按“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在实行按志愿投档的省市区,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不满的情况下,录取非一志愿考生,分数级差为10分。第十三条? 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实行专业志愿级差的办法,专业志愿级差为5分。同等条件下,文史类及理工类各专业以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除软件工程(软件开发与测试)、软件工程(数字媒体技术)、软件工程(嵌入式软件技术)、网络工程(网络与信息安全)外其他未录取满额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软件工程(软件开发与测试)、软件工程(数字媒体技术)、软件工程(嵌入式软件技术)、网络工程(网络与信息安全)不录取调剂考生。第十四条? 英语、俄语、朝鲜语、日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对外汉语、国际贸易、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录取国防生各专业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第十五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国防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第十六条? 艺术类考生报考,在不组织专业统考的省份,须取得我校发放的专业测试合格证。在组织专业统考的省份,我校若组织专业测试,要取得我校发放的专业测试合格证;我校若不组织专业测试,要取得该省专业统考合格证。艺术设计和工业设计专业,考生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所在省美术类招生的本科(美术类)录取线以上,按文化课成绩与专业加试合格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十七条? 国防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由招生办与驻校军官选培办录取。第十八条? 对加分或减分照顾考生的处理,按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除国防生外,无男女比例限制。第五章? 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请参考招生简章第六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各种证件(卡)工本费等费用。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2个月内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退回户口所在地。第二十一条? 学校对新生入学设有“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证明向学校学生工作部申请办理学费缓交手续;还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或其授权单位负责解释。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印发之日起生效。学校原有的关于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相冲突时,以本章程为准。地 址:长春市卫星路7089号, 长春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邮 ?编:130022电话(传真):(0431)85386281学校网址:http://www.cust.edu.cn2009长春理工大学招生计划学院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层次科类计划学费备注理学院070102信息与计算科学本科理工804800?070202应用物理学本科理工404150?080606电子科学与技术本科理工805100?071202微电子学本科理工405000?071203光信息科学与技术本科理工805100?071207光电子技术科学本科理工805100?光电工程学院081602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本科理工405100?081606信息对抗技术本科理工405100?080401测控技术与仪器本科理工1205100?080616光电信息工程本科理工1205100?机电工程学院080301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本科理工1604150?080307机械电子工程本科理工1205000?080304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本科理工804150?电子信息工程学院080601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本科理工805000?080603电子信息工程本科理工1605100?080604通信工程本科理工1605100?080602自动化本科理工404150?071201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本科理工445000?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08060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理工1604800招英语考生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080203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光学材料方向)本科理工404300?080203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建筑材料方向)本科理工804300?080203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新能源材料方向)本科理工804300?080606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材料与元器件方向)本科理工405100?071302材料化学本科理工404150?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071401环境科学本科理工404150?081101化学工程与工艺本科理工1404150?081001环境工程本科理工404150?070302应用化学本科理工404150?生命科学学院070402生物技术本科理工805050?081801生物工程本科理工804150?080607生物医学工程本科理工805050?经济管理学院020101经济学本科理工404600?020102国际经济与贸易本科理工804600招英语考生110201工商管理本科理工804600?110202市场营销本科理工804150?110203会计学本科理工804150?110102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本科理工405000招英语考生110303劳动与社会保障本科理工404150?020109金融工程本科理工804600?外国语学院050201英语本科文理905050招英语考生050202俄语本科文理455050招英语考生050209朝鲜语本科文理304800招英语考生050207日语本科文理455050招英语考生文学院050101汉语言文学本科文史803850?050303广告学本科文理805000?050103对外汉语本科文史803850招英语考生080303工业设计本科艺术406200?050408艺术设计本科艺术406200?法学院030101法学本科文理804600?030302社会工作本科文理604600?软件学院080611软件工程(软件开发与测试)本科理工2808000招英语考生080611软件工程(数字媒体技术)本科理工1208000招英语考生080611软件工程(嵌入式软件技术)本科理工1208000招英语考生080613网络工程(网络与信息安全)本科理工808000招英语考生本科合计4294详情
长春理工大学2010年招生章程2010-04-2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我校高考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0]1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全称:长春理工大学学校类型:公办普通高校第三条? 办学层次:本科。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7089号。我校现有四个校区,分别为东校区(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7089号)、西校区(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7989号)、南校区(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7186号)北校区(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0号)第二章? 招生计划第五条? 我校共有本科专业50个,2010年招生的本科专业48个。第六条? 2010年我校招生计划4220人。第七条? 在有关省(区、市)招生人数,详见教育部审定的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生源计划。 第三章? 招生说明第八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英语、俄语、朝鲜语、日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对外汉语、国际贸易、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国防生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 第九条? 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除国防生外,各专业招生无男女比例限制;国防生招生的男女比例要求请参考国防生招生计划。 第十条? 身体及健康状况的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国防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区,按“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在实行按志愿投档的省市区,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不满的情况下,录取非一志愿考生。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实行专业志愿级差的办法,专业志愿级差为5分。同等条件下,文史类及理工类各专业以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未录取满额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对加分或减分照顾考生的处理,按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国防生只招收应届毕业生。艺术类考生报考,我校若组织专业测试,须取得考生所在省专业统考合格证和我校发放的专业测试合格证;我校若不组织专业测试,须取得考生所在省专业统考合格证。艺术设计和工业设计专业,考生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招生的本科(美术类)录取线以上,按文化课成绩的60%与专业测试合格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十二条? 联系方式学校网址:http://www.cust.edu.cn通讯地址:长春市卫星路7089号, 长春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431)85386281第四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十三条? 在规定学制内修完本科教学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包括实践环节、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并取得规定的各类有效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由长春理工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第五章? 学位授予 第五章? 学位授予第十四条? 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的本科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及《长春理工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授予学士学位实施办法》的规定要求,经长春理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可授予学士学位。?第六章? 收费标准第十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本科专业:对外汉语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材料化学专业、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专业、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环境工程专业、会计学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生物工程专业、市场营销专业、应用化学专业、应用物理学专业、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50元;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法学专业、工商管理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金融工程专业、经济学专业、社会工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材料物理专业、朝鲜语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网络工程专业、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广告学专业、机械电子工程专业、软件工程专业、微电子学专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俄语专业、日语专业、生物技术专业、生物医学工程专业、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50元;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光电信息工程专业、光电子技术科学专业、光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专业、通信工程专业、信息对抗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100元;工业设计专业、艺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200元。?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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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0030%u0034%u0033%u0031-%u0038%u0035%u0035%u0038%u0032%u0031%u0031%u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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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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