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资讯 社保 办事指南 车主关注 旅游 交通 教育 专业 办理指南

长春大学

[切换城市]
长春站> 长春教育> 长春大学> 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信息

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英文名:Changchun College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 简称:“长信” 所在地:长春 类型:工科类/理工类/专科

省属普通专科
  • 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2019年高职单招招生简章2020-02-12
(一)报名条件1.符合吉林省2019年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并已参加吉林省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申请参加高职单招考试的应、往届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均可报名。2.考生需参加吉林省高考统一体检,身体健康,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3.吉林省教育考试院依据考生文化素质考试成绩统一划定高职单招职业技能测试资格线。成绩达到资格线的考生方可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考生可于3月13日到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www.jlees.com.cn)查询高职单招文化素质成绩及报考资格线。(二)报名办法1.报名时间:2019年3月15日-16日。2.报名形式:网上报名,网址:http://danzhao.citpc.edu.cn/3.每个考生限报一所学校志愿,不可兼报其他学校志愿。(三)考试1.考试内容:职业技能测试科目根据各专业的培养目标确定,满分为300分。2.考试形式:面试。3.命题范围:职业技能测试考试大纲由我院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制定。4.考生可登录招生工作网站报名系统查询成绩及录取结果。(四)考试时间及地点1.考试时间:2019年3月20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公布时间为准)2.考试地点: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具体以《准考证》公布地点为准。(五)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考生必须参加吉林省普通高考统一体检,考生须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六)录取原则及说明以“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为原则,根据我校录取原则统一录取标准,体现我校人才培养特点。1.录取原则以我院2019年高职单招考试招生章程为准,根据我院高职单招计划数和考生成绩综合划定录取控制线,考生成绩由高职单招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录取名单经公示后,上报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后,发放录取通知书。2.经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在学籍注册、收费、学生管理、毕业待遇等方面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3.按教育部规定,参加2019年吉林省高职单招考试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19年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正常填报志愿。4.新生入学后,将对其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根据相关要求和规定,取消入学资格。(九)联系方式学校网址:http://www.citpc.edu.cnhttp://www.citpc.edu.cn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卓越大街881号邮政编码:130013联系电话:0431-81904088传 真:0431-81904056详情
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结果已公布2020-02-18
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工作在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遵照《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2019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实施阳光招生工程,现已向考生开放查询。公示期为即日起三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431-81904088,0431-81904077录取通知书预计在4月初发放,届时会发放相关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录取查询办法:1.进入我校单独招生网站 http://danzhao.citpc.edu.cn/2.点击网站左左侧“录取查询” 3.输入考生的身份证号或考生号即可查询详情
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统计(第一次)2020-02-18
2019年单独招生考试最低录取控制线为314分,最高录取控制线为613分。详情
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2020年高职单招考试录取说明2020-12-17
一、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各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二、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各专业男女不限。三、身体及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四、单独招生录取规则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1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1、学校根据单独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文化素质考试与职业技能测试综合成绩划定录取控制线。2、在专业录取时按投档分数进行排序,优先录取实考分高的考生。3、照顾加分项,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吉林省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4、学校根据考生分数“志愿优先”原则进行录取。5、考生等效分数相同时优先级别: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以语文、外语、职业技能测试、数学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科类以数学、外语、职业技能测试、语文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五、高职对口升学录取原则1、学校根据“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2、在专业录取时按投档分数进行排序,优先录取分高的考生。3、考生等效分数相同时优先级别: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以语文、外语、数学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4、数字媒体艺术设计(艺术类)专业不组织校考,考生无需取得美术设计类省统考合格证,以文化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录取专业。当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另一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六、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http://www.citpc.edu.cn 通讯地址:长春市高新区卓越大街881号 联系电话:18946789531 联系人:胡志强详情
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2020年单招分专业招生计划2020-12-17
详情
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章程2020-12-17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学校性质:民办招生层次:专科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卓越大街881号。 第二章 学历证书颁发第五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第三章 收费标准第六条 学费收取标准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1.会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00元;2.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00元;3.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00元;4.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00元;5.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00元;6.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00元;7.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00元;8.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00元。第四章 资助政策第七条 按照国家学生资助政策,采取助学贷款、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形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第五章 录取说明第八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对外语无特别要求。第九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各专业男女不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因专业性质要求,建议男生报考。第十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具体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1.投档比例:根据招生计划数划定录取控制线,考生每人限报1个专业。2.录取原则: 参加文化素质考试的考生录取成绩由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学院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同等分数的考生优先按照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如果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则分别按照文化素质考试中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优先次序录取。符合条件免文化素质考试的考生录取成绩由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学院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报考类别进行录取。同等分数的考生优先按照基础知识、语言表达、仪表仪态成绩优先次序录取。3.对有政策照顾加分或降分考生的处理。 对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按国家和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执行。第十二条 联系方式学院网址:http://www.citpc.edu.cn通讯地址:长春市高新区卓越大街881号联系电话:18946789531联 系 人:胡志强第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招生政策执行。第十四条 本章程由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负责解释。详情
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2020-06-22
                                            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院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民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招生层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卓越大街881号。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   1、软件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800元;2、移动应用开发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3、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4、数字媒体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5、大数据技术与应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6、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7、会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8、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9、学前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10、酒店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11、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12、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13、飞行器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14、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15、空中乘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16、移动通信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17、移动互联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18、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19、道路桥梁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20、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21、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22、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23、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24、汽车电子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25、新能源汽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26、汽车营销与服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27、通信系统运行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28、智能终端技术与应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29、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30、动漫制作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31、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32、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33、影视编导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34、虚拟现实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35、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36、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我校按照《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要求,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勤工助学等为辅。   同时,我校从学费收入中足额提取5%的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设立了校级资助奖励中心。   一、费用减免   学校专门责成财务处全部资助经费配套到位,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每年新生报到之初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减免学费1000元的政策。   二、捐款体系   重点帮扶特殊困难及家庭变故学生,我院成立了特殊资助方式,为家庭突发重大疾病,遭遇变故的学生进行募捐。   第八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及相关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学生需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按照资助政策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资助。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对外语无特别要求。   第十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飞行器维修技术专业,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因专业性质要求,宜男生报考。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具体要求可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 一)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1、依据国家教育部新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2、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省份投档比例要求执行。3、根据考生报考人数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按未录满的专业计划补录取其他志愿考生。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首先录取先投档的考生,按未录满的专业计划录取后投档的考生。4、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清办法予以录取,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在投档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考生的文、理单科成绩进行排序检索,文科的科目顺序为语文、外语、文综合、数学;理科的科目顺序为数学、外语、理综合、语文。5、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二)吉林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统一考试1、学校根据“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2、在专业录取时按投档分数进行排序,优先录取分高的考生。3、考生等效分数相同时优先级别: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以语文、外语、数学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4、数字媒体艺术设计(艺术类)专业不组织校考,考生无需取得美术设计类省统考合格证,以文化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录取专业。当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另一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5.照顾加分项。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吉林省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在专业录取时按投档分数进行排序,优先录取分数高的考生。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http://www.citpc.edu.cn   通讯地址:长春市高新区卓越大街881号   联系电话:18946789531   联 系 人:胡志强   第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  此章程由学校负责解释。 详情
详细地址
  • 详细地址:
    长春市高新区卓越大街881号
  • 电话:
    %u0030%u0034%u0033%u0031-%u0038%u0031%u0039%u0030%u0034%u0030%u0037%u0037,%u0038%u0031%u0039%u0030%u0034%u0030%u0038%u0038
相关推荐
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校区招生简章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招生简章 黑龙江农垦管理干部学院招生简章 吉林省教育学院招生简章 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
相关专题
[查看更多]
其他地区 热门标签 常见问题

本文内容和图片部分来自网络公开信息,如有侵犯您的版权或著作权请速与我们联系 (在线客服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或给我们发邮件(1078189145@qq.com)), 我们承诺核实后工作时间1小时内删除;2、本文内容、观点以及数据是根据网站大数据算法得来,仅代表本站观点,我们不保证其绝对真实和数据可靠,仅做参考,勿引用做其他用途, 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后果本站概不承担。3、本文排序、排版、内容组成、设计的知识产权(版权)为城帮网city12580.com所有;转载、引用本文数据内容、排序结果请注明来源“城帮网”, 且要有来源链接指向本文。全文转发或抓取、抄袭本文内容,我们将提起法律诉讼保障本网站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