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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

英文名:College of Humanities Information Changchun Univer 简称:“工大人文” 所在地:长春 院校代码:13601 类型:综合类

独立学院
  • 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招生简章

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2020-06-22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层次招生工作。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        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民办独立学院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016号。第二章 收费标准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本科专业: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工商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会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工程造价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工程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制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400元;土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400元;法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机械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汽车服务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金融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车辆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软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通信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800元;商务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800元;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8000元;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8000元;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800元;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机器人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智能制造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新能源汽车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8000元;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第七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主要内容按照《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要求,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的当天,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再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勤工助学等为辅。第八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主要内容为了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在新生入学期间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经济困难的新生,在入学报到等环节安排有专人接待,帮助新生及家长解读国家资助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协助其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手续。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0431-84535021。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经系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审小组认定,学生工作处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相关规定严格审核,视情况给予相应的帮助,努力做到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贫困而失学,并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大学四年的学业。第九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及相关程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本人及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学生需主动向学校说明家庭实际的经济状况,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按照资助政策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资助。同时,我校从学费收入中足额提取5%的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第五章 录取说明第十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除商务英语专业、英语专业只招英语外语语种考生外,其它专业不限外语语种。第十一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各专业男女不限。第十二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第十三条  录取规则1.严格执行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政策。2.开设的所有专业均无单科成绩限制。3.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省份投档比例规定执行。4.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按投档顺序,依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择优录取,无分数级差要求并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投档原则录取。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执行,在专业录取时按投档分数进行排序,优先录取实考分数高的考生。5.专业录取: 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均满足除会计学、财务管理、金融学、法学以外的其它专业志愿要求。会计学、财务管理、金融学、法学专业按招生计划,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满额为止。内蒙古自治区执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6.江苏省进档后的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安排专业。普通类考生报考要求选修测试科目等级CC及以上,必修测试科目等级4C,技术科目合格。如普通类进档考生投档分相同,则按照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史类以语文(含附加分)、外语、数学为顺序,理工类以数学(含附加分)、外语、语文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普通类进档考生投档分及各科目分数均相同则结合考生两门选修测试科目等级择优录取,优先录取的等级顺序为A+A+→A+A→AA+→A+B+→AA→B+A+→A+B→AB+→B+A→BA+→A+C→AB→B+B+→BA→CA+→AC→B+B→BB+→CA→B+C→BB→CB+→BC→CB→CC;如选修测试科目等级仍相同,则比较考生四门必修测试科目等级之和(A等级赋3分,B等级赋2分,C等级赋1分,D等级不赋分)。若考生四门必修测试科目等级之和再相同,则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等其他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艺术类考生报考要求必修测试科目等级D不超过3门。若进档考生综合分相同则比较专业课总分,若专业课总分相同则比较文化课总分,若文化课总分相同则以语文(不含附加分)、外语、数学为顺序依次比较单科成绩,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艺术类进档考生投档分、专业课总分、文化课总分及各科目(语文不含附加分)成绩均相同,则比较考生四门必修测试科目等级之和(A等级赋3分,B等级赋2分,C等级赋1分,D等级不赋分)。若考生四门必修测试科目等级之和再相同,则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等其他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7.艺术类录取原则: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并取得合格证书,同时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所在省确定的录取原则,录取时按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各省综合分计算方法如下:吉林省考生综合分=文化课成绩*60%+专业课成绩辽宁省考生综合分=文化课成绩*50%+专业课成绩浙江省考生综合分=高考总分(含政策加分)*50%+专业省统考成绩*7.5*50%内蒙古考生综合分=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60%河北省考生综合分=文化总分(含政策加分)*3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70%江苏省考生综合分=文化课总分+专业课总分山东省考生综合分=文化课成绩*30%+专业课成绩*70%8.考生等效分数相同时,普通类考生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史类以语文、外语、数学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工类以数学、外语、语文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艺术类考生则先比较专业课成绩;若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比较文化课总成绩;若文化课总分相同,则按文化课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科目顺序为语文、外语、数学,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第十四条  联系方式学校网址:http://www.ccutchi.com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016号联系电话:0431-82684666  84535126第十五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此章程由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负责解释。  详情
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2017-05-1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学校性质:民办                   招生层次:本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街(路)1016号。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金融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法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800元;机械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汽车服务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软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制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400元;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工商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会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8000元;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8000元;产品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8000元;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通信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工程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工程造价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商务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800元;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车辆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土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400元;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800元;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长春工业 大学人文信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目前,国家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入学前,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的当天,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再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学费、住宿费,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生活费,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勤工助学等为辅。       第八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为了切实保证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入学,在新生入学期间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经济困难的新生,在入学报到等环节安排有专人接待,帮助新生及家长解读国家资助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协助其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手续。公布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0431-84535021。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系德育工作办公室评议,学生工作处根据特困生补助对象的相关规定严格审核,视情况给予相应的帮助,努力做到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贫困而失学,并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大学四年的学业。       第九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及相关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学生需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应当提交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予以确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证明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按照资助政策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资助。       第十条  其他       有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具体内容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此《简介》每年统一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印制,随录取通知书邮寄至每名新生手中。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十一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除商务英语专业、英语专业限英语外语语种,其它专业不限外语语种。       第十二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三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四条  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政策。       2.开设的所有专业均无单科成绩限制。       3.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省份投档比例规定执行。       4.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按投档顺序,依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择优录取,无分数级差要求并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办投档原则录取。       5.照顾加分项,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在专业录取时按投档分数进行排序,优先录取实考分高的考生。       6.考生等效分数相同时,普通类考生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史类以语文、外语、数学、文科综合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工类以数学、外语、语文、理科综合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艺术类考生先比较专业课成绩,后比较文化课成绩(科目顺序与普通文史类相同)。       7.专业录取: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考生均满足第一专业志愿要求(会计学、财务管理、金融学专业除外),其他次序志愿考生的专业要求尽量予以满足。会计学、财务管理、金融学专业按招生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8.对于已投档考生,不符合我校录取原则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给予退档处理。       9.对于江苏省进档后的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排序录取。       10.艺术类录取原则: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艺术类专业联考并取得合格证书,同时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独立学院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所在省确定的录取原则,录取时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取时吉林省艺术类专业按投档考生的总分=专业课成绩×100%+文化课成绩×60%)。       第十五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ccutchi.com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016号       联系电话:0431-82684666       联系人:张老师       第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详情
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2018-06-07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学校性质:民办            招生层次:本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街(路)1016号。第二章 收费标准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工商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会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工程造价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工程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制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400元;土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400元;法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机械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汽车服务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金融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车辆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软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通信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800元;商务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800元;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8000元;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8000元;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800元;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机器人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第七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目前,国家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入学前,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的当天,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再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学费、住宿费,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生活费,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勤工助学等为辅。    第八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为了切实保证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入学,在新生入学期间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经济困难的新生,在入学报到等环节安排有专人接待,帮助新生及家长解读国家资助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协助其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手续。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0431-84535021。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系德育工作办公室评议,学生工作处根据特困生补助对象的相关规定严格审核,视情况给予相应的帮助,努力做到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贫困而失学,并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大学四年的学业。    第九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及相关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学生需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应当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证明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按照资助政策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资助。    第十条  其他    有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具体内容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此《简介》每年统一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印制,随录取通知书邮寄至每名新生手中。第五章 录取说明第十一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除商务英语专业、英语专业只招英语外语语种考生外,其它专业不限外语语种。    第十二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第十三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第十四条  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政策。    2.开设的所有专业均无单科成绩限制。   3.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省份投档比例规定执行。    4.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按投档顺序,依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择优录取,无分数级差要求并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办投档原则录取。   5.照顾加分项,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在专业录取时按投档分数进行排序,优先录取实考分高的考生。   6.考生等效分数相同时,普通类考生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史类以语文、外语、数学、文科综合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工类以数学、外语、语文、理科综合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艺术类考生先比较专业课成绩,后比较文化课成绩(科目顺序与普通文史类相同)。    7.专业录取: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均满足除会计学、财务管理、金融学以外的专业志愿要求。会计学、财务管理、金融学专业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额满为止。8.对于已投档考生,不符合考生所报专业录取原则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给予退档处理。    9.对于江苏省进档后的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安排专业。普通类专业要求选修测试科目等级CC及以上,必修测试科目等级4C,技术科目合格。如普通类进档考生投档分(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之和)相同,则按照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史类以语文(含附加分)、外语、数学为顺序,理工类以数学(含附加分)、外语、语文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普通类进档考生总分及各科目分数均相同则结合考生两门选修测试科目等级择优录取,优先录取的等级顺序为A+A+→A+A→AA+→A+B+→AA→B+A+→A+B→AB+→B+A→BA+→A+C→AB→B+B+→BA→CA+→AC→B+B→BB+→CA→B+C→BB→CB+→BC→CB→CC;如选修测试科目等级仍相同,则比较考生四门必修测试科目等级之和(A等级赋3分,B等级赋2分,C等级赋1分,D等级不赋分)。若考生四门必修测试科目等级之和再相同,则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等其他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艺术类专业要求必修测试科目等级D不超过3门。如艺术类进档考生投档分(投档分=文化课总分+专业课总分)相同则比较专业课总分,若专业课总分相同则比较文化课总分,若文化课总分相同则以语文(不含附加分)、外语、数学为顺序依次比较单科成绩,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艺术类进档考生投档分、专业课总分、文化课总分及各科目(语文不含附加分)成绩均相同,则比较考生四门必修测试科目等级之和(A等级赋3分,B等级赋2分,C等级赋1分,D等级不赋分)。若考生四门必修测试科目等级之和再相同,则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等其他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10.艺术类录取原则: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艺术类专业联考并取得合格证书,同时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独立学院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所在省确定的录取原则,录取时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取时吉林省艺术类专业按投档考生的总分=专业课成绩×100%+文化课成绩×60%)。    第十五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ccutchi.com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016号    联系电话:0431-82684666    联系人:张老师    第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此章程由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负责解释。 详情
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2019-05-24
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学校性质:民办            招生层次:本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街(路)1016号。第二章 收费标准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工商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会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工程造价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工程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制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400元;土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400元;法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机械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汽车服务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金融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车辆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软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通信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800元;商务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800元;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8000元;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8000元;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800元;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机器人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第七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目前,国家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的当天,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再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勤工助学等为辅。    第八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为了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在新生入学期间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经济困难的新生,在入学报到等环节安排有专人接待,帮助新生及家长解读国家资助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协助其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手续。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0431-84535021。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经系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审小组认定,学生工作处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相关规定严格审核,视情况给予相应的帮助,努力做到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贫困而失学,并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大学四年的学业。    第九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及相关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学生需主动向学校说明家庭实际的经济状况,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按照资助政策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资助。    同时,我校从学费收入中足额提取5%的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十条  其他    有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具体内容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此《简介》每年统一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印制,随录取通知书邮寄至每名新生手中。第五章 录取说明第十一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除商务英语专业、英语专业只招英语外语语种考生外,其它专业不限外语语种。第十二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第十三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第十四条  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政策。    2.开设的所有专业均无单科成绩限制。   3.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省份投档比例规定执行。    4.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按投档顺序,依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择优录取,无分数级差要求并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办投档原则录取。    5.照顾加分项,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在专业录取时按投档分数进行排序,优先录取实考分高的考生。    6.考生等效分数相同时,普通类考生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史类以语文、外语、数学、文科综合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工类以数学、外语、语文、理科综合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艺术类考生先比较专业课成绩,后比较文化课成绩(科目顺序与普通文史类相同)。    7.专业录取: 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均满足除会计学、财务管理、金融学以外的专业志愿要求。会计学、财务管理、金融学专业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额满为止。8.对于江苏省进档后的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安排专业。普通类专业要求选修测试科目等级CC及以上,必修测试科目等级4C,技术科目合格。如普通类进档考生投档分(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之和)相同,则按照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史类以语文(含附加分)、外语、数学为顺序,理工类以数学(含附加分)、外语、语文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普通类进档考生总分及各科目分数均相同则结合考生两门选修测试科目等级择优录取,优先录取的等级顺序为A+A+→A+A→AA+→A+B+→AA→B+A+→A+B→AB+→B+A→BA+→A+C→AB→B+B+→BA→CA+→AC→B+B→BB+→CA→B+C→BB→CB+→BC→CB→CC;如选修测试科目等级仍相同,则比较考生四门必修测试科目等级之和(A等级赋3分,B等级赋2分,C等级赋1分,D等级不赋分)。若考生四门必修测试科目等级之和再相同,则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等其他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艺术类专业要求必修测试科目等级D不超过3门。如艺术类进档考生投档分(投档分=文化课总分+专业课总分)相同则比较专业课总分,若专业课总分相同则比较文化课总分,若文化课总分相同则以语文(不含附加分)、外语、数学为顺序依次比较单科成绩,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艺术类进档考生投档分、专业课总分、文化课总分及各科目(语文不含附加分)成绩均相同,则比较考生四门必修测试科目等级之和(A等级赋3分,B等级赋2分,C等级赋1分,D等级不赋分)。若考生四门必修测试科目等级之和再相同,则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等其他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9.艺术类录取原则: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艺术类专业联考并取得合格证书,同时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所在省确定的录取原则,录取时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取时吉林省艺术类专业按投档考生的总分=专业课成绩×100%+文化课成绩×60%)。    第十五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ccutchi.com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016号    联系电话:0431-84535106    联系人:张老师    第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此章程由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负责解释。 详情
2008年招生章程2008-05-15
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独立学院设置与办法,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招生原则,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院名称及代码: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国标代码13601。第三条 学院是长春工业大学和吉林省关心下一代委员会联合举办、教育部确认的独立学院,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第四条 培养方式及层次:学院为全日制本科院校。本科学制年限为四年;专科学制年限为三年。第二章 招生对象、培养目标及证书授予第五条 招生对象:按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的考生中经省级招生部门择优录取。学生入学,学院依据吉林省教育厅(吉教学字〔2006〕12号)文件为学生进行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第六条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扎实的基本理论知识,奉献和创新精神强,专业技能强,综合素质高的应用型高级人才。第七条 证书授予:自2008年起招收的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颁发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学士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升学等待遇均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完全相同。第三章 录取原则:第八条 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政策。第九条 我院开设的专业除英语和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外,其它专业无单科成绩限制。录取到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考生要求英语单科成绩在及格线以上(含及格线)。第十条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开其它志愿择优录取,无分数级差要求。第十一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二条 加分考生处理,按加分后成绩进行统一排序、录取。第十三条 英语、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电子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物流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它专业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或日语的考生。第十四条 无男女比例限制。第十五条 专业安排优先满足第一志愿考生的专业要求,其它志愿考生的专业要求尽量予以满足。第十六条 对于江苏省进档后的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排序录取。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十七条 招生计划详见教育部学生司下达给各省招生办2008年招生计划。第五章 招生专业第十八条 本科开设18个专业及专业方向:英语(商务英语方向、英韩双语方向、英日双语方向)、法学、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电子商务、市场营销、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会计学、物流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制药工程。第十九条 专科开设1个专业:印刷技术。第六章 收费项目及标准第二十条 收费依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独立学院收费管理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07〕28号文件),收费许可证号112000664。第二十一条 收费项目: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就学时须交纳学费和住宿费。第二十二条 本科学费:10500~~13000元/生·年。专科学费7500元/生·年。住宿费:六人间550~600元/生·年、四人间1200元/生·年。第七章 奖、助学金及其他第二十三条 学生享受国家奖学金,最高8000元/生·年;学院设成才奖学金。 第二十四条 家庭困难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学院设勤工助学岗位。第二十五条 学院地址及联系方式学院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福祉大路1016号电 话:0431-84542200 84535000 传 真:0431-84523990 网 址:www.ccutchi.com 邮 编:130122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相悖之处,以国家政策和规定为准;未尽事宜由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招生办公室2008年3月31日详情
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2009-04-27
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招生章程?学院名称: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国标代码:13601学院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福祉大路1016号邮政编码:130122层 次:全日制本科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独立学院招生计划:2009年我院共招生2200人(本科招生2100人;专科招生100人),详见教育部学生司下发给各省招生考试机构的《2009年招生计划表》或登陆我院招生信息网查询。学位授予: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学士学位证书。外语语种要求:除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外,其他专业均无外语语种限制。招收男女比例:无男女比例限制考生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体检标准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录取原则: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政策我院开设的专业除英语和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外,其它专业无单科成绩限制。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录取的考生要求外语单科成绩在及格线以上(含及格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开其它志愿择优录取,无分数级差要求。加分考生处理,按加分后成绩进行统一排序、录取。专业安排优先满足第一志愿考生的专业要求,其它志愿考生的专业要求尽量予以满足。对于江苏省进档后的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排序录取。收费依据:依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独立学院收费管理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07〕28号文件),收费许可证号112000664。学费标准:本科专业:英语(商务英语)14000元/年;英语(英韩双语)14000元/年英语(英日双语)14000元/年;法学12500元/年电子信息工程13500元/年; 测控技术与仪器13500元/年自动化13500元/年;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13500元/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13500元/年;软件工程13500元/年网络工程13500元/年; 电子商务11500元/年市场营销11500元/年; 国际经济与贸易12500元/年工商管理11500元/年; 会计学11500元/年物流管理11500元/年;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11500元/年制药工程12000元/年;专科专业:印刷技术8000元/年学历证书的名称及种类:对于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学生,由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联系电话:0431-84542200?8453500084523990(传真) 联 系 人:张孝强学校网址:www.ccutchi.com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相悖之处,以国家政策和规定为准;未尽事宜由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招生办公室2009年4月1日详情
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2010-04-27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做好我校高考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0]1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全称: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第三条 学校办学层次:本科。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福祉大路1016号。?第二章?招生计划第五条 我校共有本科专业19个,专科(高职)专业2个。2010年招生的本科专业16个,专科(高职)专业2个。第六条 2010年我校计划招生2370人,其中本科2130人,专科(高职)240人。第七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招生说明第八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除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外,其它专业均无外语语种限制。第九条 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无男女比例限制。第十条 身体及健康状况的要求身体状况无要求。健康状况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政策。开设的专业除英语和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外,其它专业均无单科成绩限制。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录取的考生要求外语单科成绩在及格线以上(含及格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开其它志愿择优录取,无分数级差要求。对加分或降分考生处理:按加分或降分后成绩进行统一排序、录取。对于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按文、理各科目考试成绩进行排序。专业安排: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被录取的考生均满足第一专业志愿要求(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须满足语种及单科成绩要求);其它志愿考生的专业要求尽量予以满足。对于江苏省进档后的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排序录取。第十二条?联系方式学校网址:http://www.ccutchi.com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福祉大路1016号邮政编码:130122联系电话:0431-84542200、84535000联 系 人:张老师?第四章?学历证书颁发第十三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本科毕业证书。 第五章?学位授予第十四条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按国家有关规定颁发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章?收费标准第十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本科专业: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法学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500元;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自动化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软件工程专业、网络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500元;电子商务专业、市场营销专业、工商管理专业、会计学专业、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1500元;制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0元。专科(高职)专业:印刷技术专业、会计电算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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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详细地址:
    吉林省长春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0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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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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