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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

英文名:Jilin Engineering Normal University 简称:“吉林工师” 所在地:长春 院校代码:10204 类型:理科类/文科类/师范类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招生简章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2018年常见问题2020-07-30
  学校简介: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坐落在风光秀美的历史名城吉林省省会长春市,是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全国第一所专门为职业教育培养培训专业课师资的全日制本科师范院校,也是目前东北三省和内蒙古地区唯一一所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本科职业师范院校,被誉为职业教育师资的摇篮。  学校创建于1979年,原名吉林技工师范学院,隶属原国家劳动总局;1983年,划归吉林省管理并更名为吉林职业师范学院;2002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  学校是教育部确定的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是吉林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全省职教师资保障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吉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基地。学校在教育厅指导下牵头组建吉林省地方本科高校转型发展联盟并成为理事长单位,被省教育厅确定为吉林省地方本科高校转型发展试点牵头学校,同时也是国家应用技术大学联盟的成员单位,切实在转型试点过程中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  学校以职教师资教育为核心功能,以应用型专业教育为主线,形成了职技高师教育、高等工程教育、高等技术教育“三位一体”,职教教师培养与培训“双重支撑”的办学格局。在办学属性上,坚持应用性、师范性和学术性的“三性”统一;在办学特色上,突出职业师范教育特色;在内涵及载体建设上,始终致力于职教师资培养、职教师资培训、职教科学研究、职教信息服务四个中心建设;在服务职教全局上,注重发挥职教师资保障、职教科研引领、教育教学示范和职教文化建设四大母机功能。  建校39年来,学校高举为职教服务的大旗不动摇,在特色发展中凸显职教母机功能。学校建立了全国第一个中国现代职业教育史馆,承办了全国首次中国职业教育史展览,建立了职业教育博物馆,牵头组建了全国第一个省级职教师资教育联盟,建立了全国首个职业教育发展数据库,并以此为基础建立国家职业教育文献与数据监测中心和数字化职业教育博物馆。创办有全国第一本职业教育专业期刊、第一个职业教育网站和目前中国唯一的职业教育英文杂志,形成了覆盖全国、具有广泛影响的“五刊五报一网”职业教育学术传播平台。学校编辑出版的《职业技术教育》杂志被评为中国期刊方阵双效期刊、中文核心期刊、RCCSE核心期刊、中国国际影响力优秀学术期刊,获吉林省人民政府“精品期刊”奖。2017年,《职业技术教育》成为吉林省数字出版重点实验室,也是吉林省唯一一家由期刊建设的重点实验室。  现有机械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食品工程学院、服装工程学院、工商管理学院、经济贸易学院、艺术学院、外语学院、传媒学院、应用理学院、汽车工程学院、教育科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16个学院,体育教研部1个教研部。职业技术教育、出版传媒与教育、设计艺术、传媒、电子信息技术、机电技术、企业管理、应用化学、吉林省地方经济、葡萄酒工程、分子营养、中等职业教育德育等12个研究中心(所)。生物质功能材料交叉学科研究院、量子信息技术交叉学科研究院、化学与工业生物工程交叉学科研究院等3个交叉研究院。  目前全校有在校学生13277人,其中全日制本专科生11363人,成人本专科生1914人。教职工898人,专任教师639人,其中正高级职称83人,副高级职称217人,获硕士以上学位531人,兼职博士生指导教师与硕士生指导教师共31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教学团队、电子信息工程专业专业基础课程教学团队、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教学团队、编辑出版学专业教学团队、平面设计教学团队、市场营销专业教学团队、就业与创业课程教学团队被评为吉林省优秀教学团队;山葡萄资源开发、职业技术教育团队被立项建设为吉林省高校创新团队。职业技术教育管理、山葡萄冰酒系列研发、装备系统设计与可靠性、泛能网下电动车充电策略的研究团队等4个校级创新团队。 量子信息技术创新团队、微纳功能材料与应用创新团队、飞行汽车系统设计及优化创新团队、冷链物流创新团队等4个校级立项建设创新团队,仿生表面成形成性一体化技术创新团队、出版业核心竞争力研究创新团队、东北民居立体记载研究创新团队、中小企业创新管理团队、电动汽车充电装置关键技术研发创新团队、汽车零部件高效工艺开发与表面质量控制创新团队、特色小镇与视觉传达设计协同开发创新团队、数据分析创新团队等8个校级立项培育创新团队。  学校占地面积83.4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0.7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7776万元,图书85.70万册,电子图书74.35万册。  学校以增强整体实力、突出重点、形成特色为指导思想,通过整合力量,集中组织,形成了职业技术教育学、设计艺术学、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学、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食品科学、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发酵工程、会计学9个校级重点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服装设计与工程、传播学、企业管理学4个校级重点建设学科,其中职业技术教育学、设计艺术学、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学科被评为吉林省优势特色重点学科。各学科形成了相对稳定的研究方向,已有一批年富力强、成果丰富的学科带头人和一支结构较为合理的学科梯队。学校吉林省互联网+职业教育科技创新中心被确定为吉林省科技创新中心。吉林省量子信息技术工程实验室被认定为吉林省工程实验室。吉林省职业教育研究基地、吉林省出版领域研究基地、吉林省食品领域研究基地被批准为吉林省社会科学重点领域研究基地。吉林省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中心、出版传媒与教育研究中心被确定为吉林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服装设计与加工工程研究中心、葡萄酒研发工程研究中心被确定为吉林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教育机器人工程研究中心被批准为立项建设吉林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材料表面仿生技术重点实验室、分子营养实验室被批准为立项培育吉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新型秸秆材料研发重点实验室被批准为立项建设吉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数字职业教育媒体实验室被确定为省级数字出版重点实验室。职业教育发展战略智库被确定为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特色新型高校智库。  学校始终遵循“优势专业立品牌、新增专业上质量、拟增专业抓特色”的工作思路,不断加大专业建设的力度,建立起了符合学校办学实际、适应职业教育和吉林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专业体系,现已涵盖工、管、经、艺术、文、教育、理等7个学科,专业结构更趋合理。现设有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工业设计、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机器人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数字媒体技术、教育技术学、汽车服务工程、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营养与检验教育、化学工程与生物工业工程、酿酒工程、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旅游管理、行政管理、投资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物流管理、电子商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服装设计与工程、工艺美术、美术学、表演、编辑出版学、汉语言文学、网络与新媒体、英语、德语、教育学、学前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48个本科专业,机电一体化等17个高职高专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市场营销、服装设计与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编辑出版学、财务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被省教育厅确定为省级特色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市场营销专业被教育部确认为国家级特色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被教育部确认为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自动化、市场营销专业被确认为吉林省高等学校本科品牌专业建设点;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食品科学与工程、软件工程专业被确认为吉林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三三制专门化”市场营销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中职本科“3+4”衔接机械电子工程“工学融合”的“五维度”一体化设计的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卓越职教师资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被确认为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进一步加强课程建设,规范课程评估。学校现有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4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省级精品课程12门、省级优秀课程54门,校级精品(建设)课程17门,校级优秀课程70门,省级在线开放课程11门。加强实践教学及基地建设,抓好“双证书”考核工作,学生的职业资格证书通过率90%以上。目前,我校的技能鉴定工种涵盖33个本科专业;有稳定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200余个。学校被人社部确定为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试点校,被国家语委确定为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学校电工电子实验教学中心、先进制造技术实验教学中心、自动化控制技术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食品科学与工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被确定为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吉林省荣发服装厂被确定为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大学生传媒与创意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吉林省吉通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大学生汽车科技实践基地被确定为吉林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学校建有省级“双师双能”培训基地5个。  近年来,学校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获得教育部教师队伍建设项目2项、职教师资培养资源开发项目5项、卓越教师培养计划项目1项、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项目1项、国家教育科学规划项目3项、国家新工科项目2项、教育部产教协同育人项目37项;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2项;获第七届吉林省教学成果奖14项(其中特等奖1项、一等奖4项、二等奖6项、三等奖3项);获第八届吉林省教育教学成果奖14项(其中特等奖1项、一等奖3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10项),承担省级以上教研项目近500项。学校以研究成果为依托,对人才培养模式进行综合改革试点,并组织实施了自动化专业卓越职教师资培养实验班和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专业技师素质培养实验班,成效显著。  近5年,学校健全科研工作体制机制,不断提高研究水平,科研工作硕果累累。共承担科研项目1190项,其中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412项;获各级各类奖励61项,其中,省部级奖励46项;发表学术论文1667篇,其中被SCI、CSSCI、EI、ISTP等收录303篇;出版著作56部;获得专利681项,软件著作权166项。  强化素质教育,学生创新创业能力不断增强。我校学生在“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以及挑战杯、创青春、数学建模、电子设计等各类学科竞赛中,多次获得国家级、省级以上奖励。毕业生社会认可程度高,本科毕业生一次就业率长期保持在90%以上。已有近4万名毕业生从学校走向四面八方,成为国家现代化建设的有用之才。在全省职业院校专业课教师中,我校毕业生占75%以上。  学校积极开展高校间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先后与美国、俄罗斯、澳大利亚、法国、韩国、加拿大、日本、新加坡、新西兰、台湾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高校进行校际交流,邀请国外专家学者来校讲学,并选派部分师生赴国外留学、进修,参加各种学术活动。先后与韩国世翰大学、日本城西大学、俄罗斯圣彼得堡技术大学、美国费舍尔学院、新西兰怀卡托理工学院、台湾国立勤益科技大学等20多所境外高校签署了教育合作协议,开展合作办学、师生互派、职员互访等交流项目。我校与日本大阪YMCA国际专科学校的酒店管理专业专科合作办学项目2009年正式招生;2014年与韩国世翰大学合作举办动画专业本科合作办学项目,实现了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本科项目的历史性突破。2017年12月,我校与韩国庆一大学合作举办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本科合作办学项目获教育部批复。近5年间,我校共派出80余名教师、近两百名学生赴台湾多所高校与韩国世翰大学交流学习;29名学生前往韩国建国大学进行短期交流学习;20多名教师参加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获批,作为访问学者先后前往德国、美国、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新加坡学习进修;12名教师参加吉林省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海外教学法研修项目,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好风凭借力,乘势正当时。学校紧紧抓住全省产业结构和经济布局全面调整、大力发展职业教育、高教强省的有利时机,站在时代发展的制高点上,实施办学创新工程,推进新校区建设,实现学校功能、特色的整体再造,到建校50年,达到“全面提升、争创一流”的目标,建成国内一流的工程师范大学。  (以上相关数据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  学校的收费标准:  本科专业:  汉语言文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教育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学前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生物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食品营养与检验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汽车服务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500元;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000元;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行政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工业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500元;机械电子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投资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通信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软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500元;电气类(中外合作办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审核标准收取]元;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机器人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德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编辑出版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200元;戏剧与影视学类(中外合作办学)(动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3000元; 网络与新媒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200元;表演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工艺美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美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  专科(高职)专业:  汽车电子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会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空中乘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000元;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100元。  特困学校的资助及说明:  第七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目前,国家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入学前,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的当天,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再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学费、住宿费,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生活费,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勤工助学等为辅。  第八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校内有完善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配套资助政策措施,建立了奖、助、贷、勤、补、免 “六位一体”助学体系,每年设置专项经费,专款专用。同时引进社会助学资源,形成了以政府为主导、学校和社会为补充的“三位一体”资助格局。  第九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及相关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学生需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应当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证明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按照资助政策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资助。  第十条 其他  有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具体内容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此《简介》每年统一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印制,随录取通知书邮寄至每名新生手中。  录取说明:  第十一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英语、德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无特殊要求。  第十二条 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三条 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工艺美术、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戏剧与影视学类(中外合作办学)(动画)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  第十四条 录取规则  1、我校执行各省招生录取相关政策,招生录取以各省、市、区高考总分成绩排序,加分考生按加分后成绩排序,投档比例按生源省份要求执行。  2、院校志愿:对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首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按未录满的专业计划补缺录取其他志愿考生。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首先录取先投档的考生,未录满的专业计划录取后投档的考生。  3、专业志愿:进档考生专业确定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方式,专业志愿无级差要求。未能满足专业安排条件的考生,如填报了“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到未满专业;如未填报 “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在安排专业时,学校承认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加分政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及空中乘务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  4、总分相同,优先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同等条件下,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专业以语文、外语、文综、数学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科类专业以数学、外语、理综、语文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对口专业以综合、外语、数学、语文为顺序。  5、高考改革省份按相关政策执行。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要求“BC”及以上,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等级优先顺序为:A+A+、A+A、A+B+、AA、A+B、AB+、A+C、AB、B+B+、B+B、AC、BB、B+C、BC。若出现同分同等级情况,文科考生以语文成绩(含附加分)高者优先,理科考生以数学成绩(含附加分)高者优先。  6、空中乘务专业录取原则:吉林省及江西省考生凭我校表演专业校考合格证(以下称“专业合格”),且一志愿报考我校空中乘务专业优先录取。一志愿“专业合格”考生生源不足时,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其他考生。考生毕业后若从事航空、高铁等行业相关工作,身体条件须符合该行业相关标准,请考生慎重报考。  7、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文化课成绩须通过考生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相应省控分数线,设置统考省份考生须通过该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  我校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省份,考生须取得我校艺术类校考合格证方可报考我校艺术类相应专业,不允许跨省报考。  吉林省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对口考生需参加吉林省对口艺术类专业考试并取得专业课加试成绩;戏剧与影视学类(中外合作办学)(动画)专业承认各省美术、设计类统考成绩。进入文化课投档分数线的美术、设计类专业考生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进入文化课投档分数线的表演专业考生按专业课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专业课成绩×100%(注:云南省美术、设计类专业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3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0)。设置校考省份“专业课成绩”为我校相应专业校考成绩;其他省份“专业课成绩”为该省相应专业统考成绩。综合成绩相同时,设置校考省份优先录取相应专业校考成绩高者,其他省份优先录取相应专业统考成绩高者;若专业课成绩相同,按文化课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招生省份有相关规定按照要求执行,若无规定,艺术文类和艺术不分文理类以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艺术理类以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无语种和单科成绩要求。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如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详情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2020-06-12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做好2020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层次:本科、专科第四条 凯旋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凯旋路3050号;高新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开发区大学城学苑街219号;长德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长德新区。第二章 收费标准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按专业类录取的学生,大类培养期间,按照专业类收费标准收取;专业分流后,按照所学专业收费标准收取。机械类(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工业设计、智能制造工程、车辆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食品科学与工程类(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营养与检验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工商管理类(行政管理、市场营销、旅游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新闻传播学类(编辑出版学、网络与新媒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200元。汉语言文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教育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学前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生物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食品营养与检验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汽车服务工程(校企合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500元;车辆工程专业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飞行器设计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财务管理(校企合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000元;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行政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工业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校企合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500元;机械电子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智能制造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投资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通信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软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校企合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500元;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3000元;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机器人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德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编辑出版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200元;动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3000元; 网络与新媒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200元;表演(校企合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工艺美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美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专科(高职)专业: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会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新能源汽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空中乘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000元;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100元。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高职毕业生由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第七条 国家及学校资助政策主要内容我校按照《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要求,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勤工助学等为辅。     同时,我校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4%的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设立校内奖学金、特困生补助、勤工助学岗位等校内资助,结合静文奖学金等校外资助,全力保障考入我校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第五章 录取说明第八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英语、德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无特殊要求。学校公共外语开设英语、日语,其他语种考生请慎重报考。第九条 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各专业男、女不限。第十条 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1、我校执行国家及各省、市、区招生录取相关政策,投档比例按生源省份要求执行。2、院校志愿:对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首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按未录满的专业(类)计划补缺录取其他志愿考生。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首先录取先投档的考生,未录满的专业(类)计划录取征集志愿投档的考生。3、专业(类)志愿:进档考生专业(类)确定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方式,专业(类)志愿无级差要求。学校承认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加分政策,录取以高考总分成绩排序,加分考生按加分后成绩排序。同等条件下,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史类专业以文综、语文、外语、数学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工类专业以理综、数学、外语、语文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对口招生专业以综合、外语、数学、语文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未能满足专业(类)安排条件的考生,如服从专业(类)调剂,可调剂到未满专业(类),如不能满足空缺专业(类)录取条件的及不服从专业(类)调剂的,均予以退档。所有专业(类)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有专业(类)志愿的考生。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及空中乘务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空中乘务专业毕业后若从事航空、高铁等行业相关工作,身体条件须符合该行业相关标准,请考生慎重报考。4、高考改革省份按相关政策执行。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要求“BC”及以上,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类),等级优先顺序为:A+A+、A+A、A+B+、AA、A+B、AB+、A+C、AB、B+B+、B+B、AC、BB、B+C、BC。若出现同分同等级情况,文科考生以语文成绩(含附加分)高者优先,理科考生以数学成绩(含附加分)高者优先。山东、海南、浙江、天津等4省考生,同等条件下,以语文、数学、外语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5、按专业类录取的学生,依据《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办法》(考生可通过登录我校网站查看),大类培养期间学生修读完成本学科大类培养方案规定课程,并达到相关要求,工商管理类、新闻传播学类于第2学期末进行专业分流;计算机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机械类于第3学期末进行专业分流。学校提前公布专业类所含各专业分流计划,依据学生搭配培养期间学习成绩排名及个人填报志愿次序进行专业分流,即以“成绩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对分流后不足20人的专业,原则上由学校专业建设委员会确定是否停止或暂缓招生,学生可在其他专业进行分流。按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参与专业分流。6、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文化课成绩须通过考生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相应省控分数线,设置统考省份考生须通过该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我校组织表演专业校考省份,考生须取得我校表演专业校考合格证方可报考我校表演专业,不允许跨省报考;非组织校考省份承认相关统考(联考)成绩。动画(中外合作办学)及美术、设计类专业承认各省美术、设计类统考成绩。对口招生艺术类专业考生,参加吉林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统一考试,文化课成绩须通过相应省控分数线,须参加吉林省对口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并取得服装设计与工程方向专业课加试成绩。进入投档分数线的艺术类考生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动画(中外合作办学)及美术设计类专业、吉林省对口招生艺术类专业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专业课成绩×100%;表演专业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100%。设置校考省份“专业课成绩”为我校相应专业校考成绩;吉林省对口招生艺术类“专业课成绩”为吉林省对口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服装设计与工程方向专业课加试成绩;其他省份“专业课成绩”为该省相应专业统考(联考)成绩。综合成绩相同时,设置校考省份优先录取相应专业校考成绩高者,其他省份优先录取相应专业统考(联考)成绩高者;若专业课成绩相同,按文化课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招生省份有相关规定按照要求执行,若无规定,艺术文类和艺术不分文理类参照本章程第十一条第3点中“文史类专业”执行;艺术理类参照本章程第十一条第3点中“理工类专业”执行;对口招生艺术类参照本章程第十一条第3点中“对口招生专业”执行;高考改革省份参照本章程第十一条第4点执行。无语种和单科成绩要求。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如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第十二条 联系方式学校网址:www.jlenu.edu.cn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凯旋路3050号联系电话:0431-86908039联 系 人:朴金哲第十三条 本章程由学校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详情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2017-05-15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做好2017年学校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本科、专科第四条   主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凯旋路3050号;泰来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泰来街1485号;高新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开发区大学城学苑街219号。第二章 收费标准第五条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教育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生物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食品营养与检验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汽车服务工程专业(转型实验班)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元;汽车服务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财务管理专业(转型实验班)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元;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行政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工业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转型实验班)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元;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机械电子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投资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通信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软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转型实验班)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元;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德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编辑出版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200元;动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200元;戏剧与影视学类(中外合作办学)(动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3000元;表演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审核标准收取]元;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工艺美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美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专科专业: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会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汽车检测与维修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应用韩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空中乘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审核标准收取]元;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100元。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高职毕业生由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第七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主要内容目前,国家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入学前,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的当天,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再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学费、住宿费,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生活费,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勤工助学等为辅。第八条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主要内容校内有完善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配套资助政策措施,建立了奖、助、贷、勤、补、免“六位一体”助学体系,每年设置专项经费,专款专用。同时引进社会助学资源,形成了以政府为主导、学校和社会为补充的“三位一体”资助格局。第九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及相关程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学生需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应当提交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予以确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证明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按照资助政策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资助。第十条 其他有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具体内容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此《简介》每年统一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印制,随录取通知书邮寄至每名新生手中。第五章 录取说明第十一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英语、德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无特殊要求。第十二条 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各专业男、女不限。第十三条 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第十四条 录取规则1、我校执行各省招生录取相关政策,招生录取以各省、市、区高考总分成绩排序,加分考生按加分后成绩排序。2、院校志愿:对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首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按未录满的专业计划补缺录取其他志愿考生。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首先录取先投档的考生,未录满的专业计划录取后投档的考生。3、专业志愿:进档考生专业确定采取“分数优先”方式,专业志愿无级差要求。未能满足专业安排条件的考生,如填报了“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到未满专业;如未填报“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在安排专业时,学校承认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加分政策。4、同等条件下,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专业以语文、外语、文综、数学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科类专业以数学、外语、理综、语文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5、招生录取个别专业受限科目及成绩要求:英语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编辑出版学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要求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要求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其它专业无单科成绩限制。6、空中乘务专业录取原则:吉林省考生凭长春师范大学表演专业校考合格证(以下称“专业合格”),且一志愿报考我校空中乘务专业优先录取。一志愿“专业合格”考生生源不足时,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其他考生;江西省考生凭江西省表演专业统考合格证优先录取,统考合格考生生源不足时,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其他考生。考生毕业后若从事航空、高铁等行业相关工作,身体条件须符合该行业相关标准,请考生慎重报考。7、浙江省招生录取按照浙江省高考改革相关政策执行。8、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文化课成绩须通过考生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省控分数线,专业设置统考省份考生须通过该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我校组织美术、设计类专业校考省份,考生须取得我校美术、设计类校考合格证方可报考我校美术、设计类专业。吉林省内的普通美术、设计类专业承认吉林省美术、设计类统考成绩;吉林省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对口考生需参加吉林省对口艺术类专业考试并取得专业课加试成绩。戏剧与影视学类(中外合作办学)(动画)专业承认各省美术、设计类统考成绩。吉林省内表演专业承认长春师范大学表演专业校考成绩,考生须取得长春师范大学表演专业校考合格证;江西省表演专业承认江西省表演专业统考成绩。艺术类专业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专业课成绩×100%。综合成绩相同时,吉林省外美术、设计类专业优先录取校考成绩高者;吉林省内美术、设计类专业及各省戏剧与影视学类(中外合作办学)(动画)专业,优先录取美术、设计类统考成绩高者;吉林省内表演专业优先录取长春师范大学表演专业校考成绩高者,江西省表演专业优先录取江西省表演专业统考成绩高者。无语种和单科成绩要求。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如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第十五条 联系方式学校网址:www.jltiet.edu.cn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凯旋路3050号联系电话:0431-86908039联 系 人:朴金哲第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详情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2018-06-08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做好2018年学校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本科、专科第四条 主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凯旋路3050号;泰来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泰来街1485号;高新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开发区大学城学苑街219号;长德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长德新区。第二章 收费标准第五条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教育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学前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生物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食品营养与检验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汽车服务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500元;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000元;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行政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工业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500元;机械电子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投资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通信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软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500元;电气类(中外合作办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审核标准收取]元;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机器人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德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编辑出版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200元;戏剧与影视学类(中外合作办学)(动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3000元; 网络与新媒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200元;表演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工艺美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美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专科(高职)专业:汽车电子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会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空中乘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000元;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100元。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高职毕业生由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第七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主要内容目前,国家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入学前,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的当天,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再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学费、住宿费,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生活费,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勤工助学等为辅。第八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主要内容校内有完善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配套资助政策措施,建立了奖、助、贷、勤、补、免“六位一体”助学体系,每年设置专项经费,专款专用。同时引进社会助学资源,形成了以政府为主导、学校和社会为补充的“三位一体”资助格局。第九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及相关程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学生需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应当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证明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按照资助政策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资助。第十条 其他有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具体内容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此《简介》每年统一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印制,随录取通知书邮寄至每名新生手中。第五章 录取说明第十一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英语、德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无特殊要求。第十二条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各专业男、女不限。第十三条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工艺美术、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戏剧与影视学类(中外合作办学)(动画)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第十四条 录取规则1、我校执行各省招生录取相关政策,招生录取以各省、市、区高考总分成绩排序,加分考生按加分后成绩排序,投档比例按生源省份要求执行。2、院校志愿:对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首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按未录满的专业计划补缺录取其他志愿考生。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首先录取先投档的考生,未录满的专业计划录取后投档的考生。3、专业志愿:进档考生专业确定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方式,专业志愿无级差要求。未能满足专业安排条件的考生,如填报了“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到未满专业;如未填报 “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在安排专业时,学校承认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加分政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及空中乘务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4、总分相同,优先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同等条件下,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专业以语文、外语、文综、数学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科类专业以数学、外语、理综、语文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对口专业以综合、外语、数学、语文为顺序。5、高考改革省份按相关政策执行。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要求“BC”及以上,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等级优先顺序为:A+A+、A+A、A+B+、AA、A+B、AB+、A+C、AB、B+B+、B+B、AC、BB、B+C、BC。若出现同分同等级情况,文科考生以语文成绩(含附加分)高者优先,理科考生以数学成绩(含附加分)高者优先。6、空中乘务专业录取原则:吉林省及江西省考生凭我校表演专业校考合格证(以下称“专业合格”),且一志愿报考我校空中乘务专业优先录取。一志愿“专业合格”考生生源不足时,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其他考生。考生毕业后若从事航空、高铁等行业相关工作,身体条件须符合该行业相关标准,请考生慎重报考。7、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文化课成绩须通过考生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相应省控分数线,设置统考省份考生须通过该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我校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省份,考生须取得我校艺术类校考合格证方可报考我校艺术类相应专业,不允许跨省报考。吉林省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对口考生需参加吉林省对口艺术类专业考试并取得专业课加试成绩;戏剧与影视学类(中外合作办学)(动画)专业承认各省美术、设计类统考成绩。进入文化课投档分数线的美术、设计类专业考生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进入文化课投档分数线的表演专业考生按专业课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专业课成绩×100%(注:云南省美术、设计类专业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3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0)。设置校考省份“专业课成绩”为我校相应专业校考成绩;其他省份“专业课成绩”为该省相应专业统考成绩。综合成绩相同时,设置校考省份优先录取相应专业校考成绩高者,其他省份优先录取相应专业统考成绩高者;若专业课成绩相同,按文化课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招生省份有相关规定按照要求执行,若无规定,艺术文类和艺术不分文理类以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艺术理类以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无语种和单科成绩要求。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如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第十五条 联系方式学校网址:www.jlenu.edu.cn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凯旋路3050号联系电话:0431-86908039联 系 人:朴金哲 第十六条 此章程由学校负责解释,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详情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2019-05-23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做好2019年学校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本科、专科第四条 主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凯旋路3050号;高新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开发区大学城学苑街219号;长德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长德新区。第二章 收费标准第五条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教育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学前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生物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食品营养与检验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汽车服务工程(校企合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500元;车辆工程专业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飞行器设计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财务管理(校企合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000元;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行政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工业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校企合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500元;机械电子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投资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通信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软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校企合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500元;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3000元;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机器人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德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编辑出版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200元;动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3000元; 网络与新媒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200元;表演(校企合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工艺美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美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工商管理类(行政管理、市场营销、旅游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专科(高职)专业:汽车电子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会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新能源汽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审核标准收取]元;空中乘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000元;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100元。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高职毕业生由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第七条 国家及学校资助政策主要内容我校按照《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要求,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勤工助学等为辅。同时,我校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4 %的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设立校内奖学金、特困生补助、勤工助学岗位等校内资助,结合静文奖学金等校外资助,全力保障考入我校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第八条 其他有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具体内容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此《简介》每年统一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印制,随录取通知书邮寄至每名新生手中。第五章 录取说明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英语、德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无特殊要求。学校公共外语开设英语、日语,其他语种考生请慎重报考。第十条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各专业男、女不限。第十一条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1、我校执行国家及各省、市、区招生录取相关政策,投档比例按生源省份要求执行。2、院校志愿:对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首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按未录满的专业(类)计划补缺录取其他志愿考生。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首先录取先投档的考生,未录满的专业(类)计划录取征集志愿投档的考生。3、专业(类)志愿:进档考生专业(类)确定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方式,专业(类)志愿无级差要求。学校承认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加分政策,录取以高考总分成绩排序,加分考生按加分后成绩排序。同等条件下,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专业以文综、语文、外语、数学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科类专业以理综、数学、外语、语文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未能满足专业(类)安排条件的考生,如服从专业(类)调剂,可调剂到未满专业(类);如不服从专业(类)调剂,则予以退档。所有专业(类)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有专业(类)志愿的考生。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及空中乘务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4、高考改革省份按相关政策执行。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要求“BC”及以上,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类),等级优先顺序为:A+A+、A+A、A+B+、AA、A+B、AB+、A+C、AB、B+B+、B+B、AC、BB、B+C、BC。若出现同分同等级情况,文科考生以语文成绩(含附加分)高者优先,理科考生以数学成绩(含附加分)高者优先。5、空中乘务专业录取原则:吉林省、河北省及江西省考生凭我校表演专业校考合格证(以下称“专业合格”),且一志愿报考我校空中乘务专业优先录取。一志愿“专业合格”考生生源不足时,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其他考生。考生毕业后若从事航空、高铁等行业相关工作,身体条件须符合该行业相关标准,请考生慎重报考。6、对口升学考生录取办法参照《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2019年高职高专分类考试招生章程》。7、按专业类录取的学生,依据《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办法》(考生可通过登录我校网站查看),第1、2学期学生修读完成本学科大类培养方案规定基础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并达到相关规定要求,于第3学期分流到相应专业继续学习。专业分流当年,学校公布招生大类所含各专业分流计划,依据学生第1、2学期必修课(包含理论课程和实践课程)学习成绩排名及个人填报志愿次序进行专业分流,即以“成绩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对分流后不足20人的专业,原则上由学校专业建设委员会确定是否停止或暂缓招生,学生须在其他专业进行分流。按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参与专业分流。8、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文化课成绩须通过考生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相应省控分数线,设置统考省份考生须通过该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我校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省份,考生须取得我校艺术类校考合格证方可报考我校艺术类相应专业,不允许跨省报考。动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承认各省美术、设计类统考成绩。进入投档分数线的艺术类考生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美术、设计类专业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专业课成绩×100%;表演专业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100%。设置校考省份“专业课成绩”为我校相应专业校考成绩;其他省份“专业课成绩”为该省相应专业统考成绩。综合成绩相同时,设置校考省份优先录取相应专业校考成绩高者,其他省份优先录取相应专业统考成绩高者;若专业课成绩相同,按文化课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招生省份有相关规定按照要求执行,若无规定,艺术文类和艺术不分文理类以文综、语文、外语、数学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艺术理类以理综、数学、外语、语文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无语种和单科成绩要求。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如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学校网址:www.jlenu.edu.cn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凯旋路3050号联系电话:0431-86908039联 系 人:朴金哲第十四条 本章程由学校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详情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2008-04-25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院校代号:10204,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一、办学性质学院是经国务院批准在我国成立的一所新型全日制本科高等师范院校,隶属于吉林省教育厅。二、办学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凯旋路3050号三、录取规则1、招生录取以各省区高考总分成绩排队,加分考生按加分后成绩排队。2、以“志愿清”为原则进行投档;接收非一志愿考生,分数无级差要求。3、进档考生专业确定采取“分数优先”方式。4、招生录取个别专业受限科目及成绩要求:英语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编辑出版学专业要求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汉语言文学专业要求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要求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其它专业无单科成绩限制。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和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限招英语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语种。6、录取男女生比例不限。7、各专业招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详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其中旅游管理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8、学费标准详见各省招生计划,如有变动按吉林省有关部门文件执行。9、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以文化课总分为标准按招生计划的150%确定文化课控制线;文化课投档后以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如果出现因专业课成绩相同需要取舍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总分较高的考生);对已进入各省艺术类文化课控制线、艺术专业考试成绩前三名者给予优先录取的待遇。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如发现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联系电话:0431-86908039 邮编:130052 网址:www.jltiet.net email:jltiet@yahoo.com.cn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 招生办公室详情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2009-05-05
学校名称: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院校代码:10204校址:吉林省长春市凯旋路3050号层次:本科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位授予: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批准的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学校。凡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学位证书。??录取规则:1、招生录取以各省区高考总分成绩排队,加分考生按加分后成绩排队。2、以“志愿清”为原则进行投档;接收非一志愿考生,分数无级差要求。3、进档考生专业确定采取“分数优先”方式。4、招生录取个别专业受限科目及成绩要求:英语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编辑出版学专业要求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汉语言文学专业要求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要求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其它专业无单科成绩限制。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和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限招英语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语种。6、录取男女生比例不限。7、各专业招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详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其中旅游管理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8、分省分专业计划、学费标准详见各省招生计划,学费标准如有变动按吉林省有关部门文件执行。9、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以文化课总分为标准按招生计划的150%确定文化课控制线;文化课投档后以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如果出现因专业课成绩相同需要取舍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总分较高的考生);对已进入各省艺术类文化课控制线、艺术专业考试成绩前三名者给予优先录取的待遇。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如发现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收费标准:本科:动画专业: 6200元/年;美术学/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方向)/艺术设计(人物形象艺术设计方向)/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艺术设计方向)/装潢设计与工艺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5400元/年;英语专业: 4600元/年;教育学/汉语言文学/教育技术学/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工业设计/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3500元/年;编辑出版学专业:6200元/年;数学与应用数学/材料成型与控制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食品质量与安全/财务管理/市场营销/旅游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3800元/年;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4400元/年;国际经济与贸易4200元/年专科:服装设计专业:5100元/年;人物形象设计专业:8000元/年;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7500元/年;电子商务/会计电算化专业:6000元/年;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4100元/年;会计/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5500元/年;旅游日语(酒店方向):15000元/年;?联系电话:0431-86908039 ?邮编:130052网址:www.jltiet.net Email:jltiet@yahoo.com.cn??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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