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长春市户籍居民或原办理登记的机关在长春市内。
2、申请人现今仍然维持与办理登记时一致的婚姻状况。
3、申请人因遗失或损毁婚姻登记证件。
1、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注:复印件为户口簿首页以及本人页复在同一张A4纸的正反面。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注:复印件为男女双方身份证正反面。
3、婚姻状况证明
注:户口本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
4、结婚证照片
注:3张大1寸双方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红底合影照片。
温馨提示:补办结婚证可委托他人代办,委托办理的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1、持所需证件材料到原办理该婚姻登记机关或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按要求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3、婚姻登记机关对申请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申请人宣誓并签字按手印。
4、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签字确认,并当场发放补办的结婚证。
朝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长春市建设街1509号
电话:88561339
绿园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长春市皓月大路3999号
电话:87975778
南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长春市东岭南街600号
电话:85281772
二道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79号
电话:84637706
宽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长春市凯旋路1545号
电话:82990222
高新开发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长春市硅谷大街3333号
电话:85542525
经济开发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长春市临河街3456号
电话:84630157
净月旅游开发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消防大队对过
电话:84548086
双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长春市春江街123号
电话:84221676
九台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九台市九台大街118号
电话:82371323
德惠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德惠市德惠路64号
电话:87223011
榆树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榆树市工农大街111号
电话:83625775
农安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农安县农安大路39号
电话:83214288
办理费用
每对9元,另加其他费用(如证件拍照费用)
办理时限
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