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发生变化换证
2、机动车驾驶证期满换证
3、达到规定年龄换证
4、自愿降低准驾车型换证
5、持军队、武警机动车驾驶证换领
6、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换证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
4、白底免冠正面彩色近照3张(相片尺寸:32mm×22mm,头部宽度14mm—16mm,头部长度19mm—22mm)、相片质量检测回执。
1、时间要求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2、办理要求
(1)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到辖区车管部门领取或下载并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驾驶证有效期满和达到规定年龄换证的,还需填写《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3)到各换证点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
各换证点审核机动车驾驶人需要提交下列资料:
(1)审核该机动车驾驶人的驾驶证。
(2)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4)《身体条件证明》(驾驶证有效期满和达到规定年龄换证的)。
对符合规定条件,且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满12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各换证点受理岗开具《交费通知单》,通知其照相。
对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12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应扣留其驾驶证,通知其参加学习、考试。学习、考试合格后,机动车驾驶人到原扣留驾驶证的窗口办理换证手续。记满12分驾驶人的学习,由其辖区交通大队负责。交费后,机动车驾驶人到换证窗口领取新证。
3、办理时限
对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三日内换发机动车驾驶证。
统一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长春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西环城路
电话:0431-87088722; 0431-87088733; 0431-85383071
长春市公安局车管所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西环城路附近
电话:043185383071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办理费用
驾驶证工本费: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