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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动画学院

英文名:Jilin Animation Institute 简称:“吉动”,“JAI”,“吉林艺术学院动画学院” 所在地:长春 院校代码:13607 类型:艺术类

省属高校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 吉林动画学院招生简章

吉林动画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2009-04-23
2009年吉林动画学院招生章程?学院名称:吉林动画学院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本科院校:学院主管部门:民办学院地址: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识路168号 邮编130012? 招生电话:0431- 87021904? 87021910 学院网址:www.jldh.com.cn?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规范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学校为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本科生。第四条 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是吉林省教育厅。?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监督、检查学院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为常设机构,负责学院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录取原则及相关要求 第六条 1. 动画(二维动画、三维动画)、艺术设计(室内设计、建筑可视化设计、视觉与多媒体设计)、广告学、数字媒体艺术(游戏视觉艺术)、摄影、工业设计(产品造型设计)、绘画(漫画)专业必须具有相关专业考试本科合格成绩(内蒙古自治区考生需具有我院校考合格成绩,其他招生省份需具备各省美术统【联】考本科合格成绩。其中,摄影专业在湖南省认可摄影摄像类统考合格成绩,在福建省认可摄影类统考合格成绩,在浙江省认可摄制类统考合格成绩,其他招生省份摄影专业均认可美术类统考合格成绩)。录取时按合成总分排名录取,即文化课分数×0.6+专业课分数×0.4 =合成总分。(注:认可统考的省份,在各省招生办按相关规定投档后,我院根据生源情况,适当划定专业分数线,再按以上分数比例合成总分)。 2.广播电视新闻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必须具有相关专业考试本科合格成绩(北京市、山东省、吉林省、内蒙古自治区考生需具有我院校考合格成绩,其他招生省份需具备各省编导类/编导制作类统【联】考本科合格成绩)。录取时按合成总分排名录取,即文化课分数×0.6+专业课分数×0.4=合成总分,(注:认可统考的省份,在各省招生办按相关规定投档后,我院根据生源情况,适当划定专业分数线,再按以上分数比例合成总分)。广播电视新闻学专业在吉林、河北、河南、黑龙江省招收部分文史类考生,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在吉林省招收部分文史类考生,此类考生无需专业考试成绩。?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必须具备相关专业本科合格成绩(北京市、山东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考生需具备我院校考合格成绩,其他省份需具备播音主持类专业省统【联】考本科合格成绩)。录取时按合成总分排名录取,即文化课分数×0.4+专业分数×0.6=合成总分。(注:认可统考成绩的省份,在各省招生办按相关规定投档后,我院根据生源情况,适当划定专业分数线,再按以上分数比例合成总分)。参加全国第三届“校园金话筒”主持人大赛(吉林赛区)获金、银奖且符合我省相关报考条件的考生,如报考我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专业免试,大赛成绩核算为专业分数按以上比例合成分数录取。第七条 外语语种不限,但入学后只提供英语教学,录取时外语分数有适当要求。 第八条 优先录取报考我院第一志愿的考生,第一志愿录取不满,按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其他志愿考生,不设志愿级数差。排名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相关科目依次为专业分、英语)。第九条 对于进档考生,按各专业招生计划优先录取各专业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如未被录取,则依次按所报专业志愿顺序参与其他未录满专业的排名,不设级数差。所报专业均未被录取且同意调剂的,或只报考一个专业未被录取且同意调剂的,我院根据各专业的录取实际情况自行给予调剂,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第十条 文、理科艺术类考生均可报考(个别省份除外,见各省招办公布的文、理招生计划)。文理兼招(不做艺术文理科单独计划)的省份,投档后根据文、理科考生生源数量和质量,分开排名,确定各自分数线。?第十一条 各专业下设专业方向的,入学后根据学院相关规定,学生自行选择专业方向。?第十二条 按各省相关规定,对于加分或降分后投档的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分数排名。第十三条 录取时没有男女比例限制。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第四章 奖助学金及收费标准 第十四 条 学院奖助学金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优秀奖学金、学院阳光助学奖学金。评选条件依据教育主管部门的文件及学院相关规定执行。第十五条? 学费标准: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18000元/年,绘画、艺术设计、工业设计、广告学、摄影、广播电视新闻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专业16000元/年。第五章? 其它第十六条? 吉林动画学院毕业生颁发吉林动画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吉林动画学院学位证书。第十七条 2009年我院在全国各省市区招生计划详见各省招生办公布招生计划。第十八条 考生录取结果可通过我院网站查询。学院网址:www.jldh.com.cn详情
吉林动画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2010-04-2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我校高考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0]1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全称:吉林动画学院。办学类型:民办高等院校第三条 学校办学层次:本科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识路168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第五条? 我院共有本科专业13个,2010年招生的本科专业13个。第六条? 2010年我院全国招生计划2500人。第七条? 在有关省(区、市)招生人数,详见教育部审定的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生源计划。 第三章? 招生说明第八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只提供英语教学,录取时外语分数有适当要求。 第九条? 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录取时没有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条? 身体及健康状况的要求认可各省统考的省份,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女生身高限制160cm以上(含),男生170cm以上(含),身体无缺陷残疾,品貌端正。色弱的考生不宜报考动画、绘画、数字媒体艺术、艺术设计、工业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广告学、摄影专业,对考生身体其他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1. 动画(二维动画、三维动画方向)、艺术设计(室内设计、建筑可视化设计、视觉与多媒体设计方向)、广告学、数字媒体艺术(游戏视觉艺术方向)、摄影、工业设计(产品造型设计方向)、绘画(漫画方向)、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方向)专业必须具有相关专业考试本科合格成绩(内蒙古自治区考生需具有我院校考合格成绩,其他招生省份需具备各省美术统【联】考本科合格成绩。其中,摄影专业在湖南省认可摄影摄像类统考合格成绩,在福建省认可摄影类统考合格成绩,北京、上海、山东三省份认可我院校考成绩,其他招生省份摄影专业均认可美术类统考合格成绩)。录取时按合成总分排名录取,即文化课分数×0.6+专业课分数×0.4 =合成总分。认可统考的省份,在各省招生办按相关规定投档后,我院根据生源情况,适当划定专业分数线,再按以上分数比例合成总分排名。 2.广播电视新闻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必须具有相关专业考试本科合格成绩(北京市、山东省、吉林省、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报考以上专业需具有我院校考合格成绩,上海市考生报考广播电视新闻学、戏剧影视文学专业需具有我院校考成绩,报考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需具有上海市编导类统考合格成绩。其他招生省份需具备各省编导类/编导制作类统【联】考本科合格成绩)。录取时按合成总分排名录取,即文化课分数×0.6+专业课分数×0.4=合成总分。认可统考的省份,在各省招生办按相关规定投档后,我院根据生源情况,适当划定专业分数线,再按以上分数比例合成总分。广播电视新闻学、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在吉林、河北、河南、黑龙江省招收部分文史类考生,此类考生无需专业考试成绩。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必须具备相关专业本科合格成绩(北京市、上海市、山东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考生需具备我院校考合格成绩,其他省份需具备播音主持类专业省统【联】考本科合格成绩,录取时按合成总分排名录取,即文化课分数×0.4+专业分数×0.6=合成总分。认可统考成绩的省份,在各省招生办按相关规定投档后,我院根据生源情况,适当划定专业分数线,再按以上分数比例合成总分。4.市场营销(文化市场营销)专业,文理兼招,无需专业考试成绩。投档后按文化分数排名录取。5.优先录取报考我院第一志愿的考生,第一志愿录取不满,按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其他志愿考生,不设志愿级数差。艺术类考生排名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相关科目依次为专业分、英语、语文)。报考市场营销专业的非艺术考生排名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相关科目依次为数学、英语、语文)。报考广播电视新闻学、戏剧影视文学的非艺术考生在排名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相关科目依次为语文、英语、数学)。6.对于进档考生,按各专业招生计划优先录取各专业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如未被录取,则依次按所报前三个专业志愿顺序参与其他未录满专业的排名,不设级数差,其它专业志愿视为调剂志愿。所报前三个专业均未被录取且同意调剂的,或只报考一个专业未被录取且同意调剂的,我院根据各专业的录取实际情况给予调剂。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服从调剂但分数未达到调剂标准的考生,均做退档处理。7. 文、理科考生均可报考(个别省份除外,见各省招办公布的文、理招生计划)。文理兼招(不做文理科单独计划)的省份,投档后根据文、理科考生生源数量和质量,分开排名,确定各自分数线。8.专业下设两个以上(含)专业方向的,根据学院相关规定选择专业方向。9.按各省相关规定,对于加分或降分后投档的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分数排名。第十二条? 联系方式学校网址:www.jldh.com.cn通讯地址:长春市高新区博识路168号邮编:130012 联系电话:?0431-87021910?87021904?87011156 第四章? 学历证书颁发及学位授予 第十三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吉林动画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 第十四条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吉林动画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章? 收费标准第十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本科专业: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每生每学年18000元;绘画、艺术设计、工业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广告学、摄影、广播电视新闻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每生每学年16000元;市场营销专业每生每学年11500元。?详情
吉林动画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2011-05-17
吉林动画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层次的招生工作。第三条?学校全称: 吉林动画学院学院国标代码:13607办学类型:民办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办学层次:本科第四条?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识路168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第五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吉林动画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第四章 学位授予第七条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吉林动画学院学士学位证书。第五章 收费标准第八条 学费收取标准本科专业:动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8000元;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8000元; 绘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艺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 工业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 会展艺术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广告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 广播电视新闻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 摄影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 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500元; 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 第六章 录取说明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只提供英语教学,录取时根据报考情况外语分数有适当要求。第十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录取时没有男女比例限制。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色弱的考生不宜报考动画、绘画、数字媒体艺术、艺术设计、会展艺术与技术、工业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广告学专业。对考生身体其他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1.动画(二维动画、三维动画)、艺术设计(室内设计、建筑可视化设计、视觉与多媒体设计)、会展艺术与技术、广告学、数字媒体艺术(游戏视觉艺术)、摄影、工业设计(产品造型设计)、绘画(漫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专业必须具有相关专业考试本科合格成绩(内蒙古自治区考生需具有我院校考合格成绩,其他招生省份需具备各省美术统【联】考本科合格成绩。其中,摄影专业在湖南省认可摄影摄像类统考合格成绩,在福建省认可摄影类统考合格成绩,北京、上海、山东三省份须具备我院校考合格成绩)。录取时按合成总分排名录取,即文化课分数×0.6+专业课分数×0.4=合成总分(吉林省合成总分=文化课分数×0.6+专业课分数)。认可统考的省份,在各省招生办按相关规定投档后,我院根据生源情况,适当划定专业分数线,再按以上分数比例合成总分排名。 2.广播电视新闻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必须具有相关专业考试本科合格成绩(北京市、山东省、河北省考生报考以上专业需具备我院校考合格成绩;上海市考生报考广播电视新闻学、戏剧影视文学专业需具备我院校考合格成绩,报考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需具备上海市编导类统考合格成绩;吉林省、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报考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需具备我院校考合格成绩,报考其他两个专业无须专业成绩;其他招生省份需具备各省编导类/编导制作类统【联】考本科合格成绩)。录取时按合成总分排名录取,即文化课分数×0.6+专业课分数×0.4=合成总分。广播电视新闻学、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在部分省份招收文史类考生,此类考生无需专业考试成绩。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必须具备相关专业本科合格成绩(北京市、山东省、内蒙古自治区、河北省、吉林省考生需具备我院校考合格成绩,其他省份需具备播音主持类专业省统【联】考本科合格成绩,录取时按合成总分排名录取,即文化课分数×0.4+专业分数×0.6=合成总分。认可统考成绩的省份,在各省招生办按相关规定投档后,我院根据生源情况,适当划定专业分数线,再按以上分数比例合成总分。 4.市场营销(文化市场营销)专业招收非艺术类,文理兼招,无需专业考试成绩,投档后按文化课分数排名录取 ;数字媒体技术专业招收非艺术类理工生,无需专业考试,投档后按文化课分数排名录取。 5.优先录取报考我院第一志愿的考生,第一志愿录取不满,按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其他志愿考生,不设志愿级数差。艺术类考生排名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相关科目依次为专业、英语、语文)。报考市场营销、数字媒体技术专业的非艺术考生排名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相关科目依次为数学、英语、语文)。报考广播电视新闻学、戏剧影视文学的非艺术考生在排名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相关科目依次为语文、英语、数学)。 6.对于进档考生,按考生前两个专业志愿顺序录取。按各专业招生计划优先录取各专业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如未被录取,则参与第二专业志愿专业的排名(在本专业志愿未录满的前提下),不设级数差。所报前两个专业均未被录取且同意调剂的,或只报考一个专业未被录取且同意调剂的,我院根据各专业的录取实际情况给予调剂。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服从调剂但分数未达到调剂标准的考生,均做退档处理。 7.文、理科考生均可报考(个别省份除外,见各省招办公布的文、理招生计划)。文理兼招(不做文理科单独计划)的省份,投档后根据文、理科考生生源数量和质量,分开排名,确定各自分数线。 8.专业下设两个以上(含)专业方向的,根据学院相关规定选择专业方向。 9.按各省相关规定,对于加分或降分后投档的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分数排名。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学校网址:www.jldh.com.cn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识路168号联系电话:0431-87021904、87021910、87011156联系人:王老师 第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详情
吉林动画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2012-05-2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动画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性质:民办 招生层次:本科 第四条 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识路168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吉林动画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 第四章 学位授予 第七条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吉林动画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八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动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8000元;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8000元;绘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艺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工业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会展艺术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广告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广播电视新闻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摄影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表演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500元;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000元。 第六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只提供英语教学。 第十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对考生身体其他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建议色弱的考生不宜报考美术类专业。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1.调档比例: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执行各省(市、区)招办规定的最高投档比例; 2.院校志愿:优先录取报考我院第一志愿考生,如某个专业生源不足,则将计划调整到其他专业。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计划仍有空额,则按志愿顺序,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级差; 3.同一院校志愿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 (1)艺术类专业必须具有相关专业考试合格成绩,认可统考的省份,在各省招生办按相关规定投档后,我院根据生源情况,个别专业可能适当划定专业分数线,再按合成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2)艺术类专业按合成分数排名择优录取(表演专业按专业分数排名)。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合成分=文化课分数×0.4+专业课分数×0.6;其他专业合成分=文化课分数×0.6+专业课分数×0.4 (吉林省美术类专业合成总分=文化课分数×0.6+专业课分数)。 (3)实行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依次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服从调剂但分数未达到调剂标准的考生,均做退档处理; 4.同分录取原则:艺术类考生排名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依次为专业、英语、语文(表演专业在专业分数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分数高的考生。文化课成绩相同,优先录取相关科目依次为英语、语文)。市场营销、数字媒体技术专业优先录取相关科目依次为数学、英语、语文。文化产业管理、广播电视新闻学专业优先录取相关科目依次为语文、英语、数学。 5.执行各省(市、区)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 6.文、理科考生均可报考(个别省份除外,见各省招办公布的文、理招生计划)。文理兼招(不做文理科单独计划)的省份,投档后分开排名录取。 7.专业下设两个以上(含)专业方向的,入学后根据学院相关规定选择。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jldh.com.cn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识路168号 联系电话:0431-87021904、87021910、87011156 联系人:王老师 第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详情
吉林动画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2013-05-2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动画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性质:民办 招生层次:本科 第四条 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识路168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吉林动画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 第四章 学位授予 第七条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吉林动画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八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动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8000元;广告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摄影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8000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绘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500元;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000元;表演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网络与新媒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广播电视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产品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艺术与科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 第六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只提供英语教学。 第十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对考生身体其他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建议色弱的考生不宜报考美术类专业。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1.艺术类专业必须具有相关专业考试合格成绩,认可统考的省份,在各省招生办按相关规定投档后,我院根据生源情况,个别专业可能适当划定专业分数线,再按合成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2.艺术类专业按合成分数排名择优录取(表演专业文化成绩进入计划的200%,按专业成绩排名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合成分=文化课分数×0.4+专业课分数×0.6;其他专业合成分=文化课分数×0.6+专业课分数×0.4 (吉林省美术类专业合成总分=文化课分数×0.6+专业课分数)。 3.调档比例: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执行各省(市、区)招办规定的最高投档比例。 4.院校志愿:优先录取报考我院第一志愿考生,如某个专业生源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整到其他专业。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总体计划仍有空额,则按志愿顺序,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级差。 5.同一院校志愿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实行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依次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服从调剂但分数未达到调剂标准的考生,均做退档处理。 6.同分录取原则:艺术类考生排名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依次为专业、英语、语文(表演专业在专业分数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分数高的考生。文化课成绩相同,优先录取相关科目依次为英语、语文)。市场营销、数字媒体技术专业优先录取相关科目依次为数学、英语、语文。文化产业管理、广播电视学、网络与新媒体专业优先录取相关科目依次为语文、英语、数学。 7.执行各省(市、区)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 8.文、理科考生均可报考(个别省份除外,见各省招办公布的文、理招生计划)。文理兼招(不做文理科单独计划)的省份,投档后文理科考生分开排序录取。 9.专业下设两个以上(含)专业方向的,入学后根据学院相关规定选择。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jldh.com.cn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识路168号 联系电话:0431-87021904、87021910、87011156 联系人:王老师 第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详情
吉林动画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2014-05-2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动画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性质:民办 招生层次:本科 第四条 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识路168号。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吉林动画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第四章 学位授予 第七条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吉林动画学院学士学位证书。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八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动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8000元;广告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摄影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8000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绘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500元;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000元;表演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网络与新媒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广播电视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产品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艺术与科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第六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只提供英语教学。 第十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对考生身体其他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建议色弱的考生不宜报考美术类专业。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1.艺术类专业必须具有相关专业考试合格成绩,认可统考的省份,在各省招生办按相关规定投档后,我院根据生源情况,个别专业可能适当划定专业分数线,再按合成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2.艺术类专业按合成分数排名择优录取(表演专业文化成绩进入计划的200%,按专业成绩排名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合成分=文化课分数×0.4+专业课分数×0.6;其他专业合成分=文化课分数×0.6+专业课分数×0.4 (吉林省美术类专业合成总分=文化课分数×0.6+专业课分数)。 3.调档比例: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执行各省(市、区)招办规定的最高投档比例。 4.院校志愿:优先录取报考我院第一志愿考生,如某个专业生源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整到其他专业。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总体计划仍有空额,则按志愿顺序,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级差。 5.同一院校志愿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实行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依次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服从调剂但分数未达到调剂标准的考生,均做退档处理。 6.同分录取原则:艺术类考生排名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依次为专业、英语、语文(表演专业在专业分数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分数高的考生。文化课成绩相同,优先录取相关科目依次为英语、语文)。市场营销、数字媒体技术专业优先录取相关科目依次为数学、英语、语文。文化产业管理、广播电视学、网络与新媒体、广告学专业优先录取相关科目依次为语文、英语、数学。 7.执行各省(市、区)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 8.文、理科考生均可报考(个别省份除外,见各省招办公布的文、理招生计划)。文理兼招(不做文理科单独计划)的省份,投档后文理科考生分开排序录取。 9.专业下设两个以上(含)专业方向的,入学后根据学院相关规定选择。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jldh.com.cn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识路168号 联系电话:0431-87021904、87021910、87011156 联系人:王老师 第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详情
吉林动画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2015-06-02
吉林动画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招生工作。第三条 学校全称: 吉林动画学院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办学层次:本科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博识路168号。第二章 招生计划第五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吉林动画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第四章 学位授予第七条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吉林动画学院学士学位。第五章 收费标准第八条 学费收取标准本科专业(待定):动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8000元; 广告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 摄影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8000元;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 绘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 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500元; 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000元;表演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网络与新媒体专业每生每年16000元/年; 广播电视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 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 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每生每年16000元;产品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 服装与服饰设计每生每年16000元;艺术与科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 第六章 录取说明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只提供英语教学。第十条 经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无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对考生身体其他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色弱的考生不宜报考美术类专业。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1.艺术类专业按合成分数排名择优录取(表演专业文化成绩排名进入计划的200%,按专业成绩排名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合成分=文化课分数×0.4+专业课分数*0.6;其他专业合成分=文化课分数*0.6+专业课分数*0.4;美术类专业的专业分数或文化分数单独排名占进档考生前5%的考生,按专业或文化分数排名录取,其余考生按合成分=文化课分数*0.6+专业课分数*0.4排名录取(吉林省美术类专业合成总分=文化课分数×0.6+专业课分)。2.调档比例: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执行各省(市、区)招办规定的最高投档比例;3.院校志愿:优先录取报考我院第一志愿考生,如某个专业生源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整到其他专业。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总体计划仍有空额,则按志愿顺序,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级差; 4.同一院校志愿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实行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依次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服从调剂但分数未达到调剂标准的考生,均做退档处理;5.同分录取原则:艺术类考生排名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依次为专业、英语、语文(表演专业在专业分数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分数高的考生。文化课成绩相同,优先录取相关科目依次为英语、语文)。文化产业管理、电子商务、网络与新媒体、市场营销、数字媒体技术专业优先录取相关科目依次为数学、英语、语文。广播电视学、广告学专业优先录取相关科目依次为语文、英语、数学。6.执行各省(市、区)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7.文、理科考生均可报考(个别省份除外,见各省招办公布的文、理招生计划)。文理兼招(不做文理科单独计划)的省份,投档后文理科考生分开排序录取。 8.专业下设两个以上(含)专业方向的,入学后根据学院相关规定选择。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学校网址:http://www.jlai.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博识路168号联系电话:0431-87021904、87021910、87011156联系人:王老师 第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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