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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

英文名:Jilin University 简称:“吉大”,“JLU” 所在地:长春 院校代码:10183 类型:综合类

211工程985工程教育部直属院校研究生院校自主招生2011计划
  • 吉林大学招生简章

吉林大学2018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2018-01-12
吉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坐落在吉林省长春市。学校始建于1946年,1960年被列为国家重点大学,1984年成为首批建立研究生院的22所大学之一,1995年首批通过国家教委“211工程”审批,2001年被列入“985工程”国家重点建设的大学,2004年被批准为中央直接管理的学校,2017年被国家列入“双一流”建设高校(A类)。为提高我校艺术教育水平和大学生的艺术素养,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和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艺术团建设实际,我校2018年招收具有舞蹈特长的学生。一、报名条件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考条件,综合素质高,具有舞蹈特长的优秀高中毕业生。2、如果考生所在省级招生机构统一组织高水平艺术团(文艺特长生)测试,考生还必须参加相关项目测试并成绩合格。3、男生身高须在1.70米及以上,女生身高须在1.60米及以上(考试现场测量身高,对不符合要求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二、招生范围北京、天津、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陕西、河北、山西、山东、河南、江苏、浙江、广东共14省(区市)。三、招生项目及计划招生项目招生计划拟签约合格人数备注总计一本线(优秀)学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且不低于一本线 (合格)舞蹈(芭蕾舞、古典舞、民族舞、现代舞)500~1000~80~92成绩认定不分舞种四、招生专业详见附件《吉林大学2018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专业》。五、报名程序1、网上报名:凡符合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一律通过吉林大学招生网(http://zsb.jlu.edu.cn)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8年1月11日9:30~1月17日17:00。请考生认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通过报名系统上传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不得进行拉伸、美化等PS操作)、考生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照片。我校不接受现场报名。2、邮寄材料:⑴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吉林大学2018年高水平艺术团报名申请表》;⑵高中阶段相关资格证明、所获报考项目最高等级证书复印件(加盖中学公章);⑶考生本人视频资料:近期代表个人专业水平的剧目U盘一份,文件格式确保支持主流播放器,视频时间不超过4分钟(视频要求:考生展示舞种不限,展示内容需包含考生外貌、基本功及剧目。整个录制过程需保证真实性、原始性,表演必须连续不间断,不得切换镜头拍摄或进行后期编辑加工,视频中不得出现“姓名、地区、学校”等与考生信息有关的语言、字幕及服装等,否则直接取消报名资格),文件名为“项目-姓名-省份”。上述材料须于2018年1月21~22日期间寄出(以寄件日邮戳为准),务必通过中国邮政EMS寄(送)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本科招生科。信封左下角注明“高水平艺术团”。逾期送达不予审核。所有寄达材料不予退回。六、资格初审学校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于2018年3月9日10:00后登录吉林大学招生网查询本人初审结果。七、专项测试安排1、缴费初审合格考生通过吉林大学招生网缴纳报名、考试费200元,缴费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11日17:00。2、打印准考证考生于2018年3月13日9:30以后通过吉林大学招生网自行打印“吉林大学2018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测试准考证”。3、测试时间和地点⑴时间:2018年3月17日。⑵地点:吉林大学中心校区(南区)(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具体测试的时间、地点,以考生本人准考证为准。4、测试内容⑴舞蹈基本功测试:跳、转、翻、技术组合等;⑵舞蹈表演:风格不限,限3分钟以内。八、资格认定及公示1、我校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专项测试成绩和拟签约计划确定入围合格考生名单。2、我校将在吉林大学招生网公示合格考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经相关省招生部门审核通过后,合格考生与我校签订高水平艺术团协议书。九、录取办法1、对测试合格签约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不含加分,下同)须达到我校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线下20分以内且不低于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满分非750分省份的考生按比例换算,四舍五入。浙江省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要求为高水平艺术团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30分(含)),按《吉林大学2018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专业计划》择优录取。对艺术水平特别优秀的签约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和实行高考改革的浙江省,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水平艺术团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为准),按《吉林大学2018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专业计划》择优录取。填报高考志愿时,考生必须服从专业调剂,否则不予录取。2、结合考生选择的专业志愿和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高出其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一批次控制线的线差(满分非750分省份的考生按比例换算,四舍五入),排序安排专业。3、测试合格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实行非平行志愿省(区市),第一志愿必须填报我校;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市),平行志愿中第一顺序志愿填报我校。单独设立高水平艺术团志愿批次的省(区市),须在该批次填报。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浙江省考生不区分文、理,但考生仅能报考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专业目录中且在该省进行普通类招生的专业,同时考生选考科目需符合所报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要求为2B及以上,必测科目成绩均为C及以上。十、领导机构及监督机制1、吉林大学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管理,规范程序,接受社会监督。2、吉林大学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的全部工作在学校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431—85168305,85168061。十一、其他1、所有报名、考试、录取等信息通过吉林大学招生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未能及时查询而影响测试或录取的,责任自负。2、考生于3月12日前将伴奏音乐(限3分钟以内,文件格式确保支持主流播放器,文件名为“吉林大学网上报名序号-姓名”)发到jdzsb@jlu.edu.cn邮箱,同时考生自带U盘备份。3、请考生于2018年4月1日以后登录吉林大学招生网查询测试成绩,测试合格者自行打印《吉林大学2018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测试合格证》。4、被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艺术团考生,均为我校大学生艺术团成员,在校期间应无条件参加学生艺术团活动,遵守学生艺术团的各项规定。学校网站将开设高水平艺术团活动情况公示专栏,公示艺术团成员名单及参加排练、演出、比赛和获得荣誉等情况,接受全校师生监督。5、考生及考生所在单位应对提供的材料负责。对在招生考试中存在虚报或伪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学生的认定资格,通报考生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将其行为列入高考诚信档案;已经通过高考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6、我校按照教育部文件的相关规定开展高水平艺术团的招生工作,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政策有所调整,则按新政策执行。咨询电话: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 0431-85168305、85166226(传真)吉林大学团委 0431-85166558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邮政编码:130012网 址:http://zsb.jlu.edu.cn附件:吉林大学2018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专业学院名称专业名称招收科类备注文学院汉语言文学文科 新闻传播类(按类招生)(含新闻学、广告学专业)文科 外国语学院英语文科招英语考生日语文科招英语考生行政学院政治学与行政学(按类招生)(含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行政管理专业)文科 经济学院经济学类(按类招生)(含金融学、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文理 兼招 法学院法学文理兼招 哲学社会学院应用心理学理科 商学院会计学(按类招生)(含会计学、财务管理、信用管理、经济学专业)理科 工商管理类(按类招生)(含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理科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计算机类(按类招生)(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专业)理科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电子信息类(按类招生)(含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微电子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专业)理科 注:各专业(类)具体招生名额在填报高考志愿前确定、并通过吉林大学招生网公布。详情
吉林大学2019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2019-01-29
吉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坐落在吉林省长春市。学校始建于1946年,1960年被列为国家重点大学,1984年成为首批建立研究生院的22所大学之一,1995年首批通过国家教委“211工程”审批,2001年被列入“985工程”国家重点建设的大学,2004年被批准为中央直接管理的学校,2017年入选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为提高我校艺术教育水平和大学生的艺术素养,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和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艺术团建设实际,我校2019年招收具有艺术特长的学生。一、报名条件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考条件,综合素质高,具有相关艺术特长的优秀高中毕业生。2、如果考生所在省级招生机构统一组织高水平艺术团(文艺特长生)测试,考生还必须参加相关项目测试并成绩合格。3、舞蹈考生男生身高须在1.70米及以上,女生身高须在1.60米及以上(考试现场测量身高,对不符合要求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二、招生范围北京、天津、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陕西、河北、山西、山东、河南、浙江共12省(区市)。三、招生项目及计划招生项目招生 计划拟签约合格人数备注总计一本线 (优秀)学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且不低于一本线(合格)舞蹈 (芭蕾舞、古典舞、 民族舞)0~50~100~20~8成绩认定不分舞种, 统一排队西洋乐(大管、长号、双簧管、低音提琴、定音鼓、小军鼓、马林巴、木琴)0~60~12无0~12成绩认定不分乐件,统一排队民乐 (笙、竹笛、唢呐、堂鼓、排鼓)0~40~8无0~8成绩认定不分乐件,统一排队四、招生专业具体专业见附件。浙江省考生可任意选报附件内列出的专业,但必须符合选考科目要求。五、报名程序1、网上报名:凡符合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一律通过吉林大学招生网(http://zsb.jlu.edu.cn)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9年3月1日9:30~3月8日16:00。请考生认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通过报名系统上传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不得进行拉伸、美化等PS操作)、考生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照片。我校不接受现场报名。2、邮寄材料:⑴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吉林大学2019年高水平艺术团报名申请表》;⑵高中阶段相关资格证明、所获报考项目最高等级证书复印件(加盖中学公章);⑶考生本人视频资料:近期代表个人专业水平的视频U盘一份,文件格式确保支持主流播放器,视频时间不超过4分钟,文件名为“项目(舞蹈需注明舞种、器乐需注明乐器名称)-姓名-省份”。视频要求:①舞蹈考生展示芭蕾舞、古典舞、民族舞任选其一,展示内容需包含考生外貌、基本功及剧目;②西洋乐、民乐考生曲目自选,但不得使用伴奏。整个录制过程需保证真实性、原始性,表演必须连续不间断,不得切换镜头拍摄或进行后期编辑加工,视频中不得出现“姓名、地区、学校”等与考生信息有关的语言、字幕及服装等,否则直接取消报名资格。上述材料须于2019年3月8日~12日期间寄出(以寄件日邮戳为准),务必通过中国邮政EMS寄(送)至: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本科生招生科,邮编130012。信封左下角注明“高水平艺术团”。如未按学校要求造成材料逾期送达或遗失的,将不予审核。所有寄达材料不予退回。六、资格初审学校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于2019年3月25日10:00后登录吉林大学招生网查询本人初审结果。七、专项测试安排1、缴费初审合格考生通过吉林大学招生网缴纳报名、考试费200元,缴费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27日8:00。2、打印准考证考生于2019年3月28日10:00以后通过吉林大学招生网自行打印“吉林大学2019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测试准考证”。3、测试时间和地点⑴时间:2019年3月30日。⑵地点:吉林大学中心校区(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具体测试的时间、地点,以考生本人准考证为准。4、测试内容测试过程中主考官有权要求考生在任意处开始,任意处结束。⑴舞蹈舞蹈基本功测试:跳、转、翻、技术组合等;舞蹈表演:风格不限(芭蕾舞、古典舞、民族舞任选其一,须与初审视频舞种一致),限4分钟以内。⑵西洋乐、民乐视奏:现场抽题,要求乐调准确、演奏完整、节奏稳定;曲目演奏:限4分钟以内,曲目自选,乐曲连贯、完整,不允许伴奏。八、资格认定及公示1、我校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专项测试成绩和拟签约计划确定入围合格考生名单。2、我校将在吉林大学招生网公示合格考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经相关省招生部门审核通过后,合格考生与我校签订高水平艺术团协议书。九、录取办法1、对测试合格签约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含全国政策性加分,下同)须达到我校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线下20分以内且不低于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下同),浙江省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在浙江省招生考试院划定的高水平艺术团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25分(含),同时考生选考科目需符合所报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择优录取。对艺术水平特别优秀的签约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浙江省以省招生考试院划定的高水平艺术团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为准),择优录取。2、测试合格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实行非平行志愿省(区市),第一志愿必须填报我校;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市),平行志愿中第一顺序志愿填报我校。单独设立高水平艺术团志愿批次的省(区市),须在该批次填报。十、领导机构及监督机制1、吉林大学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管理,规范程序。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431-85168305,85167467。十一、其他1、所有报名、考试、录取等信息通过吉林大学招生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未能及时查询而影响测试或录取的,责任自负。2、报考舞蹈项目考生于2019年3月26日16:00前将伴奏音乐(限4分钟以内,文件格式确保支持主流播放器,文件名为“吉林大学网上报名序号-姓名”)发到jdzsb@jlu.edu.cn邮箱,同时考生自带U盘备份。3、评委考生不见面,拉帘评审。4、考生自备乐器(考生可使用学校现场提供的乐器包括:定音鼓、小军鼓、37音马林巴、木琴、堂鼓、排鼓)。5、请考生于2019年4月10日以后登录吉林大学招生网查询测试成绩,测试合格者自行打印《吉林大学2019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测试合格证》。6、被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艺术团考生,均为我校大学生艺术团成员,在校期间接受所在院系和艺术团双重管理,既要按本专业培养方案完成专业学习任务,也要认真履行参加排练和演出的义务,无条件参加艺术团活动,遵守艺术团的各项规定。学校网站将开设高水平艺术团活动情况公示专栏,公示艺术团成员名单及参加排练、演出、比赛和获得荣誉等情况,接受全校师生监督。7、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招生相关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和专业复测,对于复查、复测不合格者,将取消该生学籍。违规、违纪情节严重者,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查处。8、我校按照教育部文件的相关规定开展高水平艺术团的招生工作,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政策有所调整,则按相关政策执行。9、本简章及未尽事宜由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 0431-85168305、85166226(传真)吉林大学团委 0431-85166558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邮政编码:130012网 址:http://zsb.jlu.edu.cn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2019年1月详情
吉林大学2017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2017-04-12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有关部署,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我校在2017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办法如下:一、领导机构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吉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管理,规范程序,全过程公开并接受监督,由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二、招生计划及专业吉林大学2017年高校专项计划210名,具体招生专业见附件。三、报名条件1、符合2017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考生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考生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4、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四、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考生请于2017年4月13日—5月1日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完成报名申请。考生须在网上提交2000字以内的自我介绍,可以提交参加各种竞赛以及其他活动的证明材料。五、 工作程序报名截止后,由我校对申报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对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主要根据考生的高中阶段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择优确定审核合格名单,审核合格者即确定为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入选资格考生(以下简称“入选资格考生”)。考生请于2017年6月1日后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询审核结果。六、录取原则1、我校根据各省(区、市)的入选资格考生人数比例,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于2017年6月10日在吉林大学招生网公布。高考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将适当调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2、入选资格考生必须在生源所在地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在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批次根据我校招生网公布的专业计划填报志愿。浙江省考生必须在吉林大学2017年在浙江省招生的专业中选择,且选考科目符合要求。3、入选资格考生的高考成绩(含照顾分)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执行。七、咨询方式咨询电话:0431-85168305 传真:0431-85166226咨询邮箱:jdzsb@jlu.edu.cn吉林大学招生网:http://zsb.jlu.edu.cn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邮编:130012八、监督申述机制1、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由学校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实施监督。监督、申诉电话:0431-85168743。2、学校通过吉林大学招生网向社会公布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3、有关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进行审核工作。申请者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九、简章解释权本简章由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2017年4月附件:吉林大学2017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序号专业名称科类体检要求1哲学文科 2社会工作文科 3历史学文科 4考古学文科色弱、色盲不能报考5俄语文科 6朝鲜语文科 7农林经济管理理科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报考8包装工程理科 9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理科 10材料物理理科 11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理科 12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理科 13地质学理科色弱、色盲不能报考14资源勘查工程理科 15地理科学理科 16地球物理学理科 17测绘工程理科 18地理信息科学理科 19勘查技术与工程(应用地球物理)理科 20勘查技术与工程(应用地球化学)理科 21地质工程理科 22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理科 23药学理科色弱、色盲不能报考24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医药信息管理)理科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报考25护理学理科色弱、色盲不能报考26康复治疗学理科色弱、色盲不能报考27食品质量与安全理科 28食品科学与工程理科色弱、色盲不能报考29植物生产类理科色弱、色盲不能报考30生物技术(动物)理科色弱、色盲不能报考31动物科学理科色弱、色盲不能报考32动物科学(实验动物)理科色弱、色盲不能报考33动物医学理科色弱、色盲不能报考34动物医学(公共卫生)理科色弱、色盲不能报考注:1、 药学、护理学、康复治疗学专业的部分课程将开展汉、英双语授课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不宜报考。若非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并被录取,且不能按规定完成学业者,按学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2、 俄语、朝鲜语专业只录取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均为零起点培养。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所在地省招办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试并成绩合格。3、 动物医学、动物医学(公共卫生)、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医药信息管理)专业学制均为五年。详情
吉林大学2018年本科生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2018-03-26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有关部署,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在2018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定向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办法如下:一、领导机构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吉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管理,规范程序,由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二、招生计划及专业吉林大学2018年高校专项计划215名,具体招生专业见附件。三、报名条件1、符合2018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考生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4、学习成绩优良。四、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考生请于2018年3月26日—4月10日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完成报名申请。五、工作程序报名截止后,由各省(区、市)负责对考生户籍、学籍进行资格审核,我校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对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根据考生的高中阶段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择优确定合格名单,审核合格者即确定为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入选资格考生(以下简称“入选资格考生”)。请考生于2018年5月4日10:00后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询我校审核结果。六、录取原则1、我校根据各省(区、市)的入选资格考生人数比例,制定高校专项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并于2018年5月15日在吉林大学招生网公布。高考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适当调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2、入选资格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根据我校招生网公布的高校专项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在生源省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相应批次填报志愿,同时必须登录吉林大学招生网(http://zsb.jlu.edu.cn)进行网上注册,再次填报专业志愿,两者必须一致。考生身体条件需符合国家高考体检标准及所报专业要求。浙江省考生选考科目需符合所报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3、入选资格考生的高考成绩(含照顾分)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执行。七、咨询方式咨询电话:0431-85168305  传真:0431-85166226吉林大学招生网:http://zsb.jlu.edu.cn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邮编:130012八、监督申述机制1、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由学校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实施监督。监督、申诉电话:0431-85168061。2、学校通过吉林大学招生网向社会公布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3、有关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进行审核工作。申请者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九、简章解释权本简章由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2018年3月附件:吉林大学2018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序号专业名称科类1哲学文科2社会学类(含社会学、社会工作、劳动与社会保障)文科3历史学类(含历史学、考古学、文物与博物馆学)文科4俄语文科5朝鲜语文科6思想政治教育文理兼招7农林经济管理理科8包装工程理科9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理科10材料物理理科11地质学类(含地理科学、地质学、资源勘查工程、土地资源管理)理科12勘查技术与工程(含勘查技术与工程、地理信息科学、地球物理学、测绘工程)理科13土木类(含土木工程、地质工程)理科14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含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理科15药学理科16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五年)理科17护理学理科18康复治疗学理科19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含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理科20植物生产类(植物科学学院)(含农学、园艺、植物保护、农业资源与环境、生物技术)理科21动物生产类(动物科学学院)(含动物科学、生物技术)理科22动物医学(五年)理科注:1、药学、护理学、康复治疗学专业的部分课程将开展汉、英双语授课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不宜报考。若非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并被录取,且不能按规定完成学业者,按学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2、俄语、朝鲜语专业只录取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均为零起点培养。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所在地省招办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试并成绩合格。详情
吉林大学本科、高职(专科)招生章程(2017年)2017-06-0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吉林大学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推进校务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吉林大学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所指招生工作涵盖全日制本科、高职(专科)两个招生层次;招生形式有全国普通高考统一招生和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单独招生。      第三条学校全称为吉林大学,是国家公办、教育部直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注册地址为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邮编130012。各学部各学院的本科专业及高职(专科)专业分布在长春市内的七个校区,分别为:前卫南区、前卫北区、南岭校区、朝阳校区、新民校区、南湖校区、和平校区。      第四条学校培养的本科、高职(专科)学生毕业时,学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吉林大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第五条学校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竞争、权利平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公开程序、规范操作”的原则,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招生录取管理体制。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要决策并指导全局性工作。学校成立吉林大学招生委员会,以加强招生管理、决策和评价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第七条 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工作机构,在本科、高职(专科)招生方面的职责是:  1.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规定、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2.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全日制本科、高职(专科)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  3.制订并向社会公布全日制本科、高职(专科)招生章程。  4.组织全日制本科、高职(专科)生的招生宣传,开展招生政策和信息的咨询工作。  5.组织实施全日制本科、高职(专科)生的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6.组织开展运动训练专业学生的提前选拨和录取工作,开展艺术类和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的选拔和资格确认工作。  7.负责全日制本科、高职(专科)生招生信息统计、发布和档案转递工作。  8.组织开展全日制本科、高职(专科)生新生入学资格的复查工作。  9.完成学校和有关招生管理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八条  学校监察处作为吉林大学的常设机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区”)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及教育公平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  第十条 学校预留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平衡各省区生源质量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以及平行志愿省份批次提档比例超过100%时,符合录取标准考生超计划问题。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  1.调档比例。学校在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提档。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录取时,视各省区生源质量等情况可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2.院校志愿。对于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区,坚持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吉林大学考生的原则,当第一志愿上线人数超出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不招收第二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可以接收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  3.专业分配。进档考生按照文化课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之间不设级差。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符合全国性政策加分投档的考生。对高考文化课总分及报考专业顺序相同的考生,进行单科成绩比较,单科分数高者优先进入报考专业,文史类(上海选考科目政、史、地)单科排序为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上海选考科目物、化、生)单科排序为数学、语文、外语。4.专业调剂。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报考学校的考生,如果未能按志愿进入所报考的专业且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按高考文化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并符合培养要求的专业。5.各类试验班。已录取进入各类试验班学习的学生,如在校学习期间未能达到学校规定的年度学业考核要求,将按照学校试验班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转出手续(详见吉林大学教务处网站)。  6.理科试验班(唐敖庆班)。各理科试验班(唐敖庆班)均只招收文化课总分高于重点线120分及以上的考生。  7.退档。在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区,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报考学校未能按志愿进入专业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高考文化课总分未达到调剂标准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未录满专业培养要求的考生,均做退档处理。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对未能按志愿进入专业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8.征集志愿。当有志愿考生的数量不足以完成招生计划时,学校将征集志愿。经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计划,学校将调整到其他生源质量较好的省区录取。  9.在江苏省,依据“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按照“语、数、外”三科高考总分与“应届生见A加分”之和,对考生排序并确定专业录取;当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符合政策加分投档的考生。对于科目等级,要求理科选测科目的物理成绩为A及以上,另一门成绩为B+及以上,必测科目成绩均为C及以上;要求文科选测科目的历史成绩为A及以上,另一门成绩为B+及以上,必测科目成绩均为C及以上(含自主招生)。等级优先顺序为(A+A+、A+A、AA+、AA、A+B+、AB+)。高校专项计划和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的选测科目要求为2B,必测科目成绩均为C及以上。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和艺术类招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执行。  10.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11.在上海市和浙江省,学校按照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执行上海、浙江公布的方案和有关办法。  12.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学校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13.本科中的软件工程专业及在提前批招生的各类试验班只招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十二条 特殊类专业录取  1.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绘画、设计学类、音乐表演、运动训练专业的录取办法,详见各专业招生简章。除绘画、设计学类专业,以上其它各艺术类专业间均不可兼报。  2.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在各省区投档后,按高考文化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高职(专科)的艺术类专业在投档后,按招生计划,依照统考专业课分数优先原则,按照考生高考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考生统考专业成绩相同,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如高考文化课成绩再次相同时进行单科成绩比较,单科分数高者优先进入报考专业(文史类单科排序为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单科排序为数学、语文、外语)。  第十三条 特殊类考生录取  1.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学校招生计划,按招生简章录取经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的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考生。    2.对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考生、新疆南疆计划考生、港澳地区及台湾省考生,按国家相关政策录取。  第十四条外语语种要求  1.英语、俄语、西班牙语、日语、朝鲜语专业只录取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除英语专业外,均为零起点培养。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所在地省招办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试并成绩合格。  2.学校本科的人文科学试验班(文学与史学,匡亚明班)、外交学、理科试验班(数学,唐敖庆班)、理科试验班(物理学,唐敖庆班)、理科试验班(化学,唐敖庆班)、理科试验班(生物学,唐敖庆班)、理科试验班(计算机,唐敖庆班)、理科试验班(电子科学与技术)、材料化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软件工程、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命科学学院)、生物制药、生物医学工程(药学院,五年)、临床医学(5+3)、口腔医学(5+3)、口腔医学(五年)、康复治疗学、护理学、药学、临床药学(五年)、信用管理、市场营销(商学院)、会计学(商学院)专业的部分课程将开展汉、英双语授课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不宜报考。高职(专科)的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专业非英语语种考生不宜报考。若非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并被录取,且不能按规定完成学业者,按学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学校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第五章其他  第十六条  学校七个校区具体地址分别为:  前卫南区: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邮政编码130012;  前卫北区:长春市解放大路123号,邮政编码130021;  南岭校区:长春市人民大街5988号,邮政编码130025;  朝阳校区:长春市西民主大街938号,邮政编码130026;  新民校区:长春市新民大街828号,邮政编码130021;  南湖校区:长春市南湖大路5372号,邮政编码130012;  和平校区:长春市西安大路5333号,邮政编码130062。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吉林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十九条 学校招生网站:http://zsb.jlu.edu.cn,咨询电话:0431-85166420,传真: 0431-85166226。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0431-85168061。  第二十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如与教育部相关规定有抵触,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只适用于本年度招生。  详情
吉林大学招生章程(2018年)2018-05-3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吉林大学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推进校务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吉林大学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所指招生工作涵盖全日制本科、高职(专科)两个招生层次;招生形式有全国普通高考统一招生和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单独招生。      第三条 学校全称为吉林大学,是国家公办、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注册地址为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邮编130012。各学部各学院的本科专业及高职(专科)专业分布在长春市内的七个校区,分别为:前卫南区、前卫北区、南岭校区、朝阳校区、新民校区、南湖校区、和平校区。      第四条 学校培养的本科、高职(专科)学生毕业时,学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吉林大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竞争、权利平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公开程序、规范操作”的原则,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招生录取管理体制。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要决策并指导全局性工作。学校成立吉林大学招生委员会,以加强招生管理、决策和评价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第七条 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工作机构,在本科、高职(专科)招生方面的职责是:  1.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规定、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2.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全日制本科、高职(专科)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  3.制订并向社会公布全日制本科、高职(专科)招生章程。  4.组织全日制本科、高职(专科)生的招生宣传,开展招生政策和信息的咨询工作。  5.组织实施全日制本科、高职(专科)生的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6.组织开展运动训练专业学生的录取工作,开展艺术类和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的选拔和资格确认工作。  7.负责全日制本科、高职(专科)生招生信息统计、发布和档案转递工作。  8.组织开展全日制本科、高职(专科)生新生入学资格的复查工作。  9.完成学校和有关招生管理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八条  学校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区”)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及教育公平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  第十条 学校预留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平衡各省区生源质量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以及平行志愿批次提档比例超过100%时,符合录取标准考生超计划问题。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  1.调档比例。学校在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提档。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录取时,视各省区生源质量等情况可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2.院校志愿。对于实行顺序志愿的批次,坚持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吉林大学考生的原则,当第一志愿上线人数超出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不招收第二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可以接收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  3.专业分配。进档考生按照文化课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之间不设级差。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符合全国性政策加分投档的考生。对高考文化课总分及报考专业顺序相同的考生,进行单科成绩比较,单科分数高者优先进入报考专业,文史类(上海选考科目政、史、地)单科排序为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上海选考科目物、化、生)单科排序为数学、语文、外语。4.专业调剂。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报考学校的考生,如果未能按志愿进入所报考的专业且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按高考文化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并符合培养要求的专业。5.退档。在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报考学校未能按志愿进入专业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高考文化课总分未达到调剂标准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未录满专业培养要求的考生,均做退档处理。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对未能按志愿进入专业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未录满专业培养要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6.征集志愿。当有志愿考生的数量不足以完成招生计划时,学校将征集志愿。经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计划,学校将调整到其他生源质量较好的省区录取。  7.在江苏省,依据“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按照“语、数、外”三科高考总分(含附加题分数)与“应届生见A加分”之和,对考生排序并确定专业录取;当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符合政策加分投档的考生。对于科目等级,要求理科选测科目的物理成绩为A及以上,另一门成绩为B+及以上,必测科目成绩均为C及以上;要求文科选测科目的历史成绩为A及以上,另一门成绩为B+及以上,必测科目成绩均为C及以上(含自主招生)。等级优先顺序为(A+A+、A+A、AA+、AA、A+B+、AB+)。高校专项计划和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的选测科目要求为2B,必测科目成绩均为C及以上。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和艺术类招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执行。  8.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9.在上海市和浙江省,学校按照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执行上海、浙江公布的方案和有关办法。    10.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学校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11.本科的理科试验班(唐敖庆班)只招收有专业志愿且文化课总分高于该省区本科第一批控制线(合并批次的省份为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120分及以上的考生。广播电视编导、软件工程专业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12.已录取进入理科试验班(唐敖庆班)和人文科学试验班(匡亚明班)学习的学生,如在校学习期间未能达到学校规定的年度学业考核要求,将按照学校试验班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转出手续(详见吉林大学教务处网站)。  第十二条 特殊类专业录取  1.播音与主持艺术、绘画、设计学类、音乐表演、运动训练专业的录取办法,详见各专业招生简章。除绘画、设计学类专业,以上其它各艺术类专业间均不可兼报。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普通批次录取,属于艺术类专业,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3.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录取规则。在非平行志愿的省区,投档后,按高考文化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平行志愿的省区,按照该省区公布的录取规定实施。  4.高职(专科)的艺术类专业在投档后,按招生计划,依照统考专业课分数优先原则,按照考生高考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考生统考专业成绩相同,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如高考文化课成绩再次相同时进行单科成绩比较,单科分数高者优先进入报考专业(文史类单科排序为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单科排序为数学、语文、外语)。  第十三条 特殊类考生录取  1.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学校招生计划,按招生简章录取经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的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考生。    2.对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考生、新疆南疆计划考生、港澳地区及台湾省考生,按国家相关政策录取。第十四条 外语语种要求  1.英语、俄语、西班牙语、日语、朝鲜语专业只录取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除英语专业外,均为零起点培养。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如考生所在的省区统一组织英语口试,考生须参加并成绩合格。  2.本科的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软件工程专业;高职(专科)的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专业宜英语语种考生报考。若非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并被录取,且不能按规定完成学业者,按学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学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结合我校各专业实际,制定我校各专业(类)的体检要求。详见吉林大学招生网。    第十六条 学校为经济困难的学生设立“绿色通道”制度。学生在入学时可持家庭所在地乡(镇)以上民政部门出示的贫困证明,经学校有关部门核实后,在缓缴学费的情况下先期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将根据国家政策和实际情况提供相应资助和帮扶措施。第五章 其他  第十七条  学校七个校区具体地址分别为:  前卫南区: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邮政编码130012;  前卫北区:长春市解放大路123号,邮政编码130021;  南岭校区:长春市人民大街5988号,邮政编码130025;  朝阳校区:长春市西民主大街938号,邮政编码130026;  新民校区:长春市新民大街828号,邮政编码130021;  南湖校区:长春市南湖大路5372号,邮政编码130012;  和平校区:长春市西安大路5333号,邮政编码130062。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九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吉林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条 学校招生网站:http://zsb.jlu.edu.cn,咨询电话:0431-85166420,传真: 0431-85166226。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0431-85168061。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如与教育部相关规定有抵触,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只适用于本年度招生。  详情
吉林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2017-03-22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探索“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人才选拔机制,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我校在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录取中继续实施自主招生,以选拔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一、领导机构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吉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管理,规范程序,全过程公开并接受监督,由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二、招生计划及专业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计划不超过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2%(约200人),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详见附表。三、报名条件德、智、体全面发展,思想政治品德优秀,无违纪或学术不端行为,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善于独立思考,且身体条件符合国家高考体检标准及相关专业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高中毕业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1、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1) 中国数学奥林匹克(中国数学会主办)获得一、二、三等奖;(2)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中国物理学会主办)获得一、二、三等奖;(3) 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中国化学会主办)获得一、二、三等奖;(4) 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中国动物学会、中国植物学会主办)获得一、二、三等奖;(5) 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中国计算机学会主办)获得一、二、三等奖(含信息学竞赛D类选手)。2、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一等奖者:(1)全国高中数学联赛(中国数学会主办)(省级赛区)获得一等奖;(2)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中国物理学会主办)(省级赛区)获得一等奖;(3)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初赛)(中国化学会主办)(省级赛区)获得一等奖;(4)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国动物学会、中国植物学会主办)(省级赛区)获得一等奖;(5)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中国计算机学会主办)(省级赛区)获得一等奖。3、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办) 、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和周凯旋基金会共同主办) 、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央电化教育馆主办)竞赛一、二等奖者;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等国际竞赛中获奖者。4、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二等奖者:(1)全国高中数学联赛(中国数学会主办)(省级赛区)获得二等奖;(2)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中国物理学会主办)(省级赛区)获得二等奖;(3)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初赛)(中国化学会主办)(省级赛区)获得二等奖;(4)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国动物学会、中国植物学会主办)(省级赛区)获得二等奖;(5)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中国计算机学会主办)(省级赛区)获得二等奖。5、具有外语、文学方面的特殊才能,高中阶段获得下列条件之一者:(1)全国创新英语大赛(《高校招生》杂志社主办)全国一等奖及以上;(2)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国家基础教育实验中心和外语教育研究中心主办)全国决赛一等奖;(3)“北大培文杯”全国青少年创意写作大赛(英文) (全国青少年创意写作大赛组委会主办)决赛三等奖及以上;(4)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北京大学等十四所高校、《萌芽》杂志社主办)全国一等奖及以上(除上海、浙江外,仅允许文科考生申请);(5)“北大培文杯”全国青少年创意写作大赛(中文) (全国青少年创意写作大赛组委会主办)决赛三等奖及以上(除上海、浙江外,仅允许文科考生申请);(6)“中华之星”国学大赛(《中华活页文选》杂志社主办)全国一、二等奖(除上海、浙江外,仅允许文科考生申请);(7)独立创作并出版的文学书籍(除上海、浙江外,仅允许文科考生申请)。四、报名程序1、网上报名考生请于2017年3月22日—4月5日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n/zzbm/),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依据报名条件选择报名专业。上海、浙江的考生必须在吉林大学2017年在考生所在省(市)招生的专业中选择,且选考科目符合要求。(1)对于符合“报名条件”中第1、2、3条的考生,可以同时选报附表中的A类和B类专业;(2)对于符合“报名条件”中第4、5条的考生,只能选报附表中的B类专业。2、邮寄材料(1)《吉林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申请表》(中学审核成绩信息并加盖公章);(2)获奖证书复印件、独立创作并出版的文学书籍原件(均必须加盖中学公章);(3)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4)其他反映学生学科特长及综合素质的材料。请考生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A4纸左上角装订,将申请表作为封面,不需另作封面),于2017年4月6日前(以寄出地邮戳为准)邮寄到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本科生招生科(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邮编:130012)。所需材料必须用邮政EMS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在封面必须注明“自主招生材料”),如果不用邮政EMS特快专递方式邮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考生所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对成绩填写不全、缺少中学盖章、缺少考生本人签字或超过申报截止日期的材料,我校不予审核。3、推荐人及《推荐信》如果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自愿实名推荐并对真实性负责的基础上,可按报名系统中的推荐程序,向我校提供推荐材料。五、工作程序1、资格审核4月15日—4月25日,由我校组织专家组对申报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考生于2017年4月30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2、考核确认4月30日—5月10日,考生登陆报名系统进行考核确认。对于未按时完成考核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3、考核安排初审合格者请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无效)、准考证按时参加我校组织的考核。考核方式为面试,分别考核综合素质和学科特长(按考生所在学科组别考核,具体分组信息见附表),满分各100分,考生无需刻意准备。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具体考核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打印准考证时间:2017年6月5日开始考核时间:2017年6月11日考核地点:吉林大学中心校区(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考生于6月20日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询考核结果,同时我校公示入选资格名单。六、入选资格考生及专业确定规则我校按照“择优选拔、宁缺毋滥”的原则,对初审合格考生进行考核选拔,分别确定综合素质和学科特长各学科组合格线,根据面试总分(综合素质+学科特长)择优确定吉林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以下简称“入选资格考生”);根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及面试总分,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入选专业。我校将根据入选资格考生报考专业情况,适当调整已公布的自主招生专业计划,按招生计划1:1的比例公示入选资格考生,无人申报或无服从调剂的专业不公示入选资格考生。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及入选专业在我校招生网站、阳光高考平台公示。七、录取原则1、入选资格考生必须在生源所在地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在自主招生批次填报我校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入选专业。2、对于符合“报名条件”中第1条的入选资格考生:高考成绩(含照顾分)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予以录取到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入选专业。3、对于符合“报名条件”中第2、3条的入选资格考生:如果入选专业为附表中的A类专业,高考成绩(含照顾分)达到我校在当地的模拟投档线下20分(含)以内(满分非750分的省份按比例换算,并按照四舍五入的规则确定降分幅度。),并且不低于考生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予以录取到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入选专业;如果入选专业为附表中的B类专业,高考成绩(含照顾分)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予以录取到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入选专业。4、对于符合“报名条件”中第4、5条的入选资格考生:高考成绩(含照顾分)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予以录取到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入选专业。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执行。对于浙江省的入选资格考生:(1)如果符合“报名条件”中的第1条,高考成绩(含照顾分)达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予以录取到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入选专业。(2)如果符合“报名条件”中的第2、3条,入选专业为附表中的A类专业,高考成绩(含照顾分)达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30分,予以录取到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入选专业;如果入选专业为附表中的B类专业,高考成绩(含照顾分)达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予以录取到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入选专业。(3)如果符合“报名条件”中的第4、5条,高考成绩(含照顾分)达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予以录取到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入选专业。对于上海市的入选资格考生:高考成绩(含照顾分)达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予以录取到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入选专业。江苏省科目等级要求:理科选测科目的物理成绩为A及以上,另一门成绩为B+及以上,必测科目成绩均为C及以上;文科选测科目的历史成绩为A及以上,另一门成绩为B+及以上,必测科目成绩均为C及以上。八、监督和管理机制1、我校自主招生工作由学校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实施监督。监督、申诉电话:0431-85168743。2、我校自主招生考核面试过程全程录像,严格遴选评审专家,考生面试顺序通过抽签随机确定。3、我校将及时通过吉林大学招生网向社会公布吉林大学自主招生初审合格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并报阳光高考平台公示。4、我校不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自主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5、有关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进行审核工作。申请者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考生的选拔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规处理。九、咨询方式咨询电话:0431-85168305,传真:0431-85166226咨询邮箱:jdzsb@jlu.edu.cn吉林大学招生网:http://zsb.jlu.edu.cn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邮编:130012十、简章解释权本简章由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2017年3月22日吉林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专业计划及相关要求序号专业名称专业类别学科组别对应报名条件计划1数学与应用数学理科A类数学1(1)、2(1)32信息与计算科学理科A类数学1(1)、2(1)33统计学理科A类数学1(1)、2(1)34金融数学理科A类数学1(1)、2(1)35物理学理科A类物理1(2)、2(2)36应用物理学理科A类物理1(2)、2(2)37核物理理科A类物理1(2)、2(2)38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理科A类物理1(2)、2(2)39机械工程理科A类物理1(2)、2(2)310物流工程理科A类物理1(2)、2(2)311材料科学与工程理科A类物理1(2)、2(2)312化学理科A类化学1(3)、2(3)313应用化学理科A类化学1(3)、2(3)314材料化学理科A类化学1(3)、2(3)315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理科A类化学1(3)、2(3)316化学工程与工艺理科A类化学1(3)、2(3)317药学理科A类化学1(3)、2(3)318生物科学理科A类生物1(4)、2(4)319生物技术理科A类生物1(4)、2(4)320生物制药理科A类生物1(4)、2(4)321药物制剂理科A类生物1(4)、2(4)32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理科A类信息1(5)、2(5)32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与信息安全)理科A类信息1(5)、2(5)324物联网工程理科A类信息1(5)、2(5)325哲学文科B类文学5(4)、(5)、(6) 、(7)526社会工作文科B类文学5(4)、(5)、(6) 、(7)527汉语言文学文科B类文学5(4)、(5)、(6) 、(7)528历史学文科B类文学5(4)、(5)、(6) 、(7)429考古学文科B类文学5(4)、(5)、(6) 、(7)430英语文/理B类英语5(1)、(2) 、(3)631日语文/理B类英语5(1)、(2) 、(3)632 俄语文科B类英语5(1)、(2) 、(3)433朝鲜语文科B类英语5(1)、(2) 、(3)434土地资源管理理科B类数学1(1)、2(1)、4(1)535测绘工程理科B类数学1(1)、2(1)、4(1)536地理信息科学理科B类数学1(1)、2(1)、4(1)537包装工程理科B类物理1(2)、2(2)、4(2)538勘查技术与工程(应用地球物理)理科B类物理1(2)、2(2)、4(2)539地质工程理科B类物理1(2)、2(2)、4(2)540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理科B类化学1(3)、2(3)、4(3)841勘查技术与工程(应用地球化学)理科B类化学1(3)、2(3)、4(3)442食品质量与安全理科B类化学1(3)、2(3)、4(3)443食品科学与工程理科B类化学1(3)、2(3)、4(3)444动物医学理科B类生物1(4)、2(4)、4(4)445动物医学(公共卫生)理科B类生物1(4)、2(4)、4(4)446动物科学理科B类生物1(4)、2(4)、4(4)447动物科学(实验动物)理科B类生物1(4)、2(4)、4(4)448生物技术(动物)理科B类生物1(4)、2(4)、4(4)449档案学理科B类信息1(5)、2(5)、4(5)550软件工程理科B类信息1(5)、2(5)、4(5)551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医药信息管理)理科B类信息1(5)、2(5)、4(5)5合计   200说明:1、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等竞赛一、二等奖者;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等国际竞赛中获奖者,可以根据竞赛方向选报上表中的对应专业。2、材料化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与信息安全)、物联网工程、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物制药、药学、软件工程专业的部分课程将开展汉、英双语授课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不宜报考。若非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并被录取,且不能按规定完成学业者,按学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3、英语、日语、俄语、朝鲜语专业只录取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以上专业除英语外,均为零起点培养。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所在地省招办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试并成绩合格。4、软件工程专业第1、2年学费4700元/年,第3、4年学费共28000元。5、动物医学、动物医学(公共卫生)、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医药信息管理)专业学制均为五年。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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